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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订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建设研究生课程的通知

2008年 09 月 04日 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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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研究所:
为不断适应社会对高层次人才的迫切需求,适应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新举措,我校将制订新的研究生培养方案,以适应新的形势、满足新的要求。研究生培养方案关系到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优劣,各学院、研究所应以学科专业发展的最新情况为依据,下大力气做好这项工作。
课程设置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修订培养方案的同时,各学院(所)应以提高质量,推进改革为目标,加强研究生课程与教学改革,重点建设一批核心课程。
为做好以上工作,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研究所根据“浙江大学关于制订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附件1)、“浙江大学关于制订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附件2)、“浙江大学关于制订直接攻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基本要求”(附件3)等文件精神,做好本次修订工作。
二、各学院、研究所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实施办法”(附件4)的有关规定,申报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报的课程分两大类,一类是学院核心课程,二类是全校性平台课程。其中学院核心课程应为新修订培养方案中的学位课程,现有的全校性公共选修课均应重新申报。
三、各学院所有的学科、专业均应修订培养方案(硕、博、直博)。共建学科方案应在相关学科共同讨论的基础上统一制订,也可按各学科不同的研究方向制订培养方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根据各全国指导委员会的有关最新文件制订,学校具体要求将于近期公布。
四、各学院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填写以下表格:
1、填写“浙江大学两年制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附件5),“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附件6),“浙江大学直接攻博研究生培养方案格式”(附件7)。各学院研究生科收齐全部方案后,填写本学院“研究生培养方案汇总表”(附件8),经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以文本和电子版(excel格式)各一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2、填写“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附件9)、“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附件10),在专业培养方案上设置的所有课程均应填写新的课程教学大纲。各学院研究生科在此基础上填写本学院“研究生课程一览表”(附件11),经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以文本和电子版(excel格式)各一份报研究生院培养办。
3、需要申报建设项目的研究生课程,除了填写相应的课程教学大纲外,还应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12),经主管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以文体形式报研究生院培养办(一式三份)。
五、填表时请注意:
1、为便于编印和计算机录入,各学院报送的电子版本要依据规定的格式:字体、间距、大小等不要变动,每个专业方案、每门课程大纲要用一个文件,然后压缩成一个总的文件。
2、各学院必须同时提交课程中英文名称,课程名称应规范、准确。每门课程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学分(32学时)。
3、各学院要编写本学院的课程编号,课程编号共7位,一律根据以下格式编写:(编号过程中如果出现问题,请及时与培养科联系)
课程序号
序号内容
具体说明
第1 2位
开课学院号
根据学校统一的学院编号,如经济学院为01,计算机学院为21(其中研究生院为00,非学院的其他部门为99)
第3位
课程类别号
1为博士生课程,2为硕士生课程(全校性公选课中适合硕士生和博士生共选的编号为0,仅限于全校公选,学院编号时不用
第4位
课程性质号
0为公共学位课,9为公共选修课,1、2为专业学位课(1是本专业范围、2是学院平台课)3、4为专业选修课(3是指学科专业范围、4是学院平台课)(说明:若一门课程在某专业为学位课,另一专业为选修课,应作为专业学位课给予编号
第5 6 7位
课程序列号
请按001-999的顺序编写,不要跳号
六、以上材料请于2004年4月28日前报送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yjsy-pyk@zju.edu.cn。
 
 
研究生院
200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