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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2014年 02 月 25日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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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研院(201330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国际化进程,提高研究生教学、教育质量,提升研究生国际参与力和竞争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国际竞争的拔尖创新人才,提升培养外国留学研究生的能力,学校选择部分重点优势领域、优势学科,利用国际优质教育资源,聘请一流的海外知名教师为主导,整合学校现有的具备全英文教学能力的师资力量,着力建设与国际接轨的、高水平全英文课程和一支具有国际化教育水平的中青年师资队伍。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建设原则与建设目标
  (一)建设原则

按照总体规划、分批建设、逐步推进、保证质量的原则,进行共享性或学科整建制的全英文课程建设。

全英文课程设置要坚持与国际一流大学相同或相近学科的通行课程接轨,同时兼顾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课程要求。考虑学校发展需要和学科特点,模块建设若干具有基础性、前沿性、交叉性且受益面广的共享性全英文课程,提高研究生专业英文水平,扩大研究生知识面,推动学科交叉。同时,遴选部分优势与特色学科,建设能覆盖所有研究生课程的整建制全英文课程模块。

(二)建设目标

计划先遴选10~15个优势或特色学科领域建设共享性全英文课程;遴选8~10个优势或特色学科建设整建制全英文课程模块。在此基础上,总结优秀经验、推广示范作用,逐步有序推进,实现全英文课程的持续开课,形成一支具有国际化教学能力的中青年师资队伍。 

二、建设要求与教师职责

(一)建设要求

全英文课程的深度和广度应有利于学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知识,或能够体现学科专业发展前沿,且具有一定的学科覆盖面。

1、在全英文课程教学中,教师应选用国外优秀英文原版教材或文献作为主教材,制作并使用英文课件,用英语教授课程内容并与学生开展互动、布置并批阅英文作业,考试采用英文命题并要求学生用英文答题。鼓励教师结合自身特色和优势编写双语教材,海外教师主写英文部分,校内助理教师负责中文详细注释,并将根据质量择优资助优秀的教材出版。

2全英文课程要注重使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手段,要求有一定数量的网络资源,包括参考文献、案例分析、课程视频等。研究生院提供研究生课程网络平台。

3每门共享性全英文课程,要求受益研究生至少30人以上,且来自2个或2个以上学院或学科,至少跨一级学科。学科整建制全英文课程模块,原则上每个立项进行博士或硕士全英文课程教学体系建设的学科点当年相应的博士或硕士招生人数必须达到30人以上。

 

(二)教师职责

全英文课程应聘请一名海外主讲教师,确定一位课程责任教师,配备一位青年助理教师:

1海外主讲教师应在国际一流大学或研究机构任教,学术水平和教学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且在其所在大学或机构承担过相应或相关课程教学工作。海外主讲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全程讲授全英文课程的教学内容。

2课程责任教师应全面协调课程建设,负责做好海外主讲教师的选聘及教学事务的落实、教学检查与评估、青年助理教师的配备等工作。

3、青年助理教师应具备博士学位和海外留学或合作研究的经历(一般至少1年),全程参与并协助海外主讲教师教学,负责做好相应课程的网站、课件与视频建设,建设期满三年后必须能独立承担该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三、申报立项与经费使用
  (一)申报立项

1全英文课程建设由各院系顶层设计、规划讨论,确定课程、课程责任教师和青年助理教师后,向研究生院进行申报。

2、申报时需填写《浙江大学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经学科点或课程责任教师所在学院(系)推荐,上报至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

3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由学校立项资助。

(二)经费管理与使用

1每门课程每年资助10万元(按32学时计算),主要用于海外教师教学酬金、在校讲课期间生活费(含住宿费、交通费、餐饮费等)、往返国际旅费、各类保险费、签证费以及课程建设相关费用(含图书资料费、印刷费、邮电费、材料费、课程视频拍摄费等)等开支,酬金按税法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立项的全英文课程建设经费由学校按年度划拨,授权给课程责任教师或青年助理教师

3、全英文课程开支经费由院系审核,报研究生院备案,由全英文课程责任教师或青年助理教师负责开支经费的相关报销事宜

  四、项目考核与激励措施

(一)项目考核

1学校将组织专家按建设目标进行年度考核和课程验收。

2考核内容包括:海外主讲教师选聘水平与到位程度、教材建设或选用情况、课堂教学效果、学生评价、督导与管理教师评价、课程网站与课件建设情况等内容。

3、评估与考核合格的,按原定计划下拨下一年度资助经费;评估与考核不合格的,须对项目建设进行整改,整改后效果明显的再下拨资助经费,整改效果不明显的将终止资助建设;三年建设周期期满前,研究生院将对建设课程进行全面评估与考核,验收结果作为下一轮建设的重要参考指标。

4、课程建设学院(系)应建立相应的考核、评估和奖惩制度,确保课程建设保质保量完成。

(二)激励措施

1、鼓励各学院(系)开设以海外教师主导的全英文课程,其课时工作量按一般课时工作量的2倍计算,其教学业绩核发给青年助理教师。

2、为避免与其他课程的教学发生冲突,全英文课程的授课时间可以相对集中,允许安排在晚上、周末或假期进行,确保高质量完成教学工作。

3、研究生选修全英文课程并通过课程考核的,经学科、学院认定后,该门课程学分可作为学生所在专业的专业学位课学分。

4、选修并通过两门及以上全英文课程,且考核分数在80分及以上者,可免修“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5、通过一门全英文课程,且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博士生,可免修本专业“专业外语课程”。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研究生院

                                                           二零一三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