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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考成绩查询以及复核的通知

2011年 09 月 02日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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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1年同等学力人员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已下达。考生可输入姓名及准考证号码或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若末位为字母x,请注意尝试其大小写)查询成绩。

说明:

1、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其中英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8分,俄语、法语、德语和日语试卷二的成绩不低于16分;建筑学的综合考试和快速设计两部分的成绩均不低于60分。

2、外语成绩查询:显示栏目中“外语成绩1”是指外语总成绩,“外语成绩2”是指外语试卷二成绩;两者成绩合格者才显示合格证书编号。

3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所有考生只显示“课程成绩1

4、 从2006年起,国家已不再发合格证书,考生可从网上打印(下载)成绩单。

5、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18号令)的有关规定,对2010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已做出“取消当年考试成绩”的处理决定,《违规处理决定书》已寄送相关考生。

6、考生可通过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hinadegrees.cn免费查询考试成绩。

7、根据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通知,如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考生,须在2011年9月20日之前登陆http://www.chinadegrees.cn提交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工作结束后,复核有异考生的正确成绩会通过手机短信方式通知相关考生。复核成绩与原下达成绩一致的考生成绩不再重复下达。详情请与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直接联系,电话010-82378806。

成绩查询请点击:外语成绩查询  学科综合成绩查询

浙江大学学位办

2011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