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经各有关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2011年(春)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二周:
一、拟同意以下课程进修班学员进入论文阶段研修:
1、光华法学院1人
郑文忠
2、药学院6人
倪珍珍 郑 波 何葵葵 李松龙 何亚男 刘美玲
3、医学院41人
茅一民 孟雪芹 张 慧 谢海英 顾传龙 王金晶
钟柳君 崔 巍 崔斌斌 杨伟芳 朱柯磊 叶 璟
夏水斌 陈 磊 施华萍 李茂宇 龚庆琳 陶亚利
康俏玲 鞠 铎 周平秀 楼玉美 吴宁宁 施乐贞
袁 鼎 成 赟 阮森林 杨 玮 翁秀妹 应明亮
金 莉 诸云华 尤华强 王珊珊 任光丽 高留节
裘力锋 蔡春燕 王晓芳 阮莉莉 林 江
二、已经提交申请但未进入公示名单的学员,请尽快与学院联系材料补充事宜。
三、对公示结果如有疑义,请联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0571-87951452。
四、公示期结束后,如无特殊说明,则所公示学员通过资格审查,可以正式进入论文研修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凭所在学院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交清论文研修费9000元,一般要求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
六、如经查实,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