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经各有关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2009年(春季)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二周:
一、拟同意以下75名学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并进入到论文阶段:
1、经济学院2人
毛芬萍 李倩倩
2、外国语学院5人
徐雪梅 吴 洁 黄向辉 王剑华 黄采萍
3、理学院2人
杨兴根 徐静文
4、生仪学院1人
范燕岚
5、医学院58人
孙亚萍 徐 涛 沈 杨 陆 贝 曲彤薇 励 晶 卿艳平 杨海飞 张 峰 姜文英
华 丽 阮进光 沈俊娅 应 琦 吴茂铸 戚佳飞 黄新园 周露璐 王林君 祝骁涛
王利霞 应力阳 范佳杰 马晓辉 王 颖 陈 光 陈家炜 叶争渡 王赛英 王绍成
俞 良 章君华 王 征 孔海深 刘小媚 黄建跃 杨美琴 胡恩平 王 征(女)
陈彬彬 叶伟娣 胡新兰 李晓英 王 慧 杨秀珍 王 进 汪春燕 徐 丹 金晰函
陈慧兰 姜轶飞 何晓君 夏永明 陈 凯 梁珏龙 聂寒秋 俞南松 袁和祥
6、药学院5人
何佳奇 高显峰 叶邦阜 林 斌 倪映华
7、管理学院1人
汤利颖
8、计算机学院1人
倪金龙
二、对公示结果如有疑义,请联系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0571-87951452
三、公示期结束后,如无特殊说明,则所公示学员通过资格审查,可以正式进入论文研修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四、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交清论文研修费(9000元),一般要求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
五、如经查实,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