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2年
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浙大研院(2013)1 号
各有关院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2】71号“关于做好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学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现将复试录取工作有关规定及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复试学位类别:
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公共卫生硕士、
体育硕士、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
二、复试联考分数线
1、法律硕士:总分175分,英语46分。
2、公共管理硕士(东部考生):总分150分,英语50分;
公共管理硕士(西部考生):总分123分,英语30分;
公共管理硕士(计生委系统):总分123分,英语30分。
3、教育硕士:总分139分,英语43分。
4、公共卫生硕士:总分148分,英语45分。
5、体育硕士:总分62分。
6、工程硕士:总分196分,单科30分。
7、农业推广硕士:总分176分,单科20分。
8、兽医硕士:总分184分,单科20分。
9、风景园林硕士:总分180分,单科20分。
如国家对各专业学位联考分数线有高于我校要求的将按国家规定执行,各院系可以作出高于学校规定的分数线要求。各专业学位类别间、领域间均不能进行调剂。我校原则上不接受外校调剂生。
如因个别考生业绩特别突出或因其它特殊情况申请破格的(不破总分),各单位须从严掌握并在2013年元月9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过期不再受理。
三、严格报考资格的审查
资格审查由各相关院系自行组织。复试前应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考生提供的一式二份《资格审查表》照片是否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签署了审核意见,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内容是否与《资格审查表》信息一致,提供的证件是否真实(2001年以后的学历可在中国教育信息网核查);严格按照2012年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报考条件要求、学校规定的复试成绩要求。负责资格审
四、正确认识复试的重要性,加强工作背景考察。复试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进一步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研究生培养要求的必要环节,院系要加强对考生工作背景的考察,把考生的考试成绩以及工作背景、业绩、年限、前置学历、学位等因素综合起来衡量是否录取。复试和录取工作在学校指导下由各相关院系自行组织进行,各院系必须严把生源质量,维护学校声誉。
五、成立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院系应成立由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副高及以上相关专业教师、管理人员、学院纪检负责人组成的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鼓励院系组织相关行业专家参加复试小组。领导小组应认真组织学习考试、录取工作有关文件,落实有关指示精神,按照国家及学校文件精神指导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制定录取方案,以适当方式必须在复试前告知考生。提前一星期将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
六、复试方式和内容。
1、工程硕士、风景园林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专业基础课考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上公布的为准,不得更改。专业基础课考试以笔试方式进行,考试内容应覆盖考生报考专业(领域)的专业基础,考试难易程度合适,成绩分布正常,考试时间为2.5小时,滿分100分。各院系不得进行有针对性的考前辅导。
2、所有各专业学位类别的专业综合素质考核以面试为主,可以以抽题解答方式进行,着重考核考生运用所学知识和积累的实践经验,分析和解决生产和管理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的能力,考核考生潜在素质,如思路是否清晰,反应是否敏捷,运用原理是否正确,方法是否合理,论述表达是否清楚等;考核考生的岗位经历和业绩,成绩按百分制方法计分,由考核小组按一定比例,给出考生专业综合成绩。
3、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公共卫生硕士、体育硕士政治理论考试以笔试闭卷形式,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原则上60分为合格线,政治复习提纲已挂研究生院-招生信息-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网页上,时事部分考生自行准备,由相关院系组织实施。
4、各院系对主持和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工作人员应进行招生政策和纪律的培训,学院管理人员须将《资格审查表》、《考生情况登记表》提前交复试人员,复试人员在复试中要严格执行复试标准,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记录等材料要归入考生个人档案。
5、各院系复试和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当参加复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6、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复试,复试时学院要逐一检查上述证件。
7、答题纸、考务费发票统一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领取。考务费160元/生其中100元/生以酬金形式作为学院命题、改卷、监考、面试等产生的费用;教育硕士、体育硕士考务费240元/生,其中150元以以酬金形式作为学院命题、改卷、监考、面试等产生的费用。
8、建立规章制度,职责明确。从资格审查、命题、考试、改卷、登录成绩到录取各环节的管理必须责任到人,职责明确,有管理细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试卷保密制度,资格审查表、考试规程、命题原稿、标准答案、考生答卷、命题及阅卷人员名单、面试记录、拟录取名单等材料需做到及时归档、文档齐全。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2年参加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一),连同考试资料包括笔试试卷、面试记录等一并存档。
七、录取工作
使用研究生院专业学位信息管理系统,网上录取系统开通时间为
附件:
1、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专业学位考生情况登记表
2、命题须知
3、命题样张
4、面试记录纸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一月二日
附件1
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考生情况登记表
报考学位类别及专业(或领域) |
|
姓 名 |
|
参加国家联考准考证号 |
|
||||||||
参加国家联考考试成绩 |
科目一 |
科目二 |
科目三 |
科目四 |
总成绩 |
总成绩百分位 |
|||||||
|
|
|
|
|
|
||||||||
何年毕业于何校、何专业、获何专业 |
|
||||||||||||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职称 |
|
||||||||
主要工作 岗位经历 |
|
||||||||||||
工作业绩、 成果情况 |
内容包括:获奖(级别、排名)、专利(类别)、发表论文(刊物名称、时间、排名)等。(面试时须提交有关复印件) |
||||||||||||
任现职从事业务或管理方面情况(含:参与科研活动) |
|
||||||||||||
业务进修情况(含进修外语)及 有何特长 |
|
||||||||||||
考取硕士生后设想与要求 |
包括个人、单位及今后学位论文课题意向。 |
||||||||||||
联系电话 |
工作时间电话: 非工作时间电话: 手机: |
||||||||||||
Email地址 |
|
||||||||||||
通信地址 |
邮编: |
||||||||||||
此表面试时交主考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