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0)20号“关于开展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及“浙江大学新增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置审核办法”,学校对各相关单位申报的拟新增硕士专业学位经形式审查、学部初审、专家委员会评审、校学位委员会第五十四次全体委员会议审核决定金融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应用心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会计硕士、翻译硕士、药学硕士共10类硕士专业学位增设,现将审核结果予以公示三天,如有异议或需查看申报材料,请与校学位办联系(电话:87951452)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