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通知,2020年公派研究生工作预计将于2019年12月初正式启动,该项目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学校负责选拔推荐,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选派人员名单。
为做好我校2020年公派研究生工作,现将校内预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可以提前做好准备: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附件1)、《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附件2)、《2019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附件3)的规定及要求。
待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2020年选派简章及选派办法后,以新文件要求为准。
二、申请类别及要求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1.优秀在读硕士生(包括应届硕士毕业生,在读指不早于2020年6月毕业)、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博士一年级学生(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推荐)。在读硕士生、博士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应届本科毕业生应达到校内免试直升研究生水平。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仅针对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对通过“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赴国外高校或科研院所攻读博士学位人员,不提供学费资助。
(2)留学期限一般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资助期限原则上不超过48个月。已进入博士阶段(包括直博生)第二学年或以上的博士生,不能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附: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面向在外留学人员选拔的实施国别:
美国、加拿大、古巴、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以色列、南非、澳大利亚、新西兰、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捷克、德国、法国、瑞士、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瑞典、丹麦、挪威、芬兰、英国、爱尔兰、匈牙利、塞尔维亚
(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
1.申请时应为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定向、委培申请人须先提交原单位同意函,在读指不早于2020年6月毕业)。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建议申请人申报时博士论文已开题;申请时未修完规定学分、未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或申请时为毕业年级博士生,院系推荐时请重点考虑派出的可行性。
2.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尚未进入博士阶段学习的硕博连读生,不能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
(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24个月。
(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一般为12-24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3-12个月。
三、选拔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1.已获博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人员。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或学校项目资助且在有效期内,或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人员。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或学校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学校项目比照执行。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五年。项目有特殊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学校项目比照执行。
6.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
二、时间安排(初步安排如下,具体时间详见后续正式通知)
时 间 |
步 骤 |
具 体 内 容 |
2019年11月-2020年2月 |
学生对外联系 |
研究生院将陆续展开项目宣传活动,请及时关注。各院(系、所)导师、辅导员,指导或帮助有志于出国留学的同学积极与国外导师联系,尽早获得出国留学单位或机构提供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 |
2019年11月起 |
网上申请 |
研究生院开通网上报名系统,申请人登录该系统在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填写报名信息。本科生请发邮件到yjsy_pyc@zju.edu.cn办理授权,邮件名请以学号+姓名,授权后通过浙大通行证登录访问网址http://grs.zju.edu.cn/cg/page /student/gpyjsp.htm(请用chrome浏览器) |
2020年1月 |
学校发布浙江大学“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
各院(系)官网主页发布项目实施办法 |
2020年3月初 |
学生向院(系)递交材料 |
申请人按附件“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所列的清单和要求准备材料,递交院系初审。 |
2020年3月中旬 |
院(系)评审、推荐 |
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经初选或者面试后,将评审结果如实填写在《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上。并将推荐名单(联合培养博士生的名单需要排序,攻读博士学位和硕士类别不需要排序)与申请材料一起报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12-1室(南大门西侧)) |
2020年3月下旬 |
学校评审、推荐 |
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产生2020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人员名单。 |
2020年3月底至4月初 |
最终推荐人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 |
拟推荐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被确定为最终推荐人选。最终推荐人选,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后,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并准备提交给留学基金委的书面申请材料(另行通知)。(研究生院将召开全体最终推荐人选会议,专门就网上填报及书面材料准备事宜进行辅导。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020年4月中旬 |
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
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收取并审核书面材料,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
2020年4-5月 |
基金委评审 |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公布录取结果。 |
2020年6月起 |
派出 |
被录取人员办理签证、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 |
三、注意事项
1.预报名期间,鼓励学生积极与国外导师联系,获得国外邀请函/录取通知书,并提早准备相关材料,仅需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公派研究生项目”栏填报相关信息,不需提交任何和申请有关的纸质材料,提交正式纸质材料的时间详见后续正式通知。
2.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可查看2019年相关通知,供参考。《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用)》,详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article/1413及《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详见链接:https://www.csc.edu.cn/chuguo/s/1494。
附件:
5. 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供参考)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