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目前已经完成校内材料的初审工作,即将进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收取阶段。请各位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系统进行申报,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名单请见《关于公布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名单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事项安排 |
3月19日-3月31日 |
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对照信息平台要求填写申请表,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所需附件,并准备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
3月22日 下午2:00-3:00 |
研究生院召开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信息填报说明会,请申请人务必参加。 地点:紫金港校区临水报告厅 |
3月26日-3月28日 上午8:40-11:30 下午1:45-5:00 |
研究生院收取国家公派“高水平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书面材料。 各院系收取材料时间安排见附件1 收取地点: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 务必注意:书面材料交清在留基委系统内不能再做修改 请学院(系)将单位推荐意见的后台填报内容(模板见附件2)填写完整,并以学生提交材料序号+姓名+类别命名(如01.张××联培博士、02.李××攻博等)打包后以“学院名称-单位推荐意见”命名压缩包和邮件标题,于3月28日前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
3月29日 上午8:40-11:30 下午1:45-5:00 |
研究生院收取“高水平项目--攻读博士学位“、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书面材料 收取地点: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楼 |
3月30日—4月8日 |
研究生院系统操作:陆续接收申请表、后台填写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扫描上传国内导师推荐信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
4月9日 |
研究生院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5月份 |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
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整理办法
1、申请人需提交正式完整书面申请材料一份。
请严格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高水平项目材料清单请见附件3,艺术类项目材料清单见附件4)。
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严格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用长尾票夹夹在一起,不要用曲别针、订书针等装订。
研究生院将在收取材料现场统一提供材料袋,请每位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装在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封面贴上“材料清单”。页数为实际页数,注意一张纸正反面打印都有内容算两页。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已经取走,正式交材料时无须再次提交;材料清单底部总页数要算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国内导师推荐信页数。
2、请特别注意及时准备《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单位推荐意见表的表头请按照附件2填写,表格1、2、3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其中第3项单位推荐意见由相应学院(系)出具,请学院(系)于3月28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的后台填报内容(模板见附件2)填写完整并以学生提交材料序号+姓名+类别命名(如01.张××联培博士、02.李××攻博等)打包后以“学院名称-单位推荐意见”命名压缩包和邮件标题并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三、特别提示
1、请各位同学登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前,请仔细阅读《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研究生类)》(附件5)。进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检查后再提交打印;提交打印后将在申请表右下角生成条形码,如有修改再次打印条形码将变化,因此纸质材料提交后不能再进行网上修改。
2、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准备完整规范的申请材料,本人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学校以在规定时间所收到合格纸质材料为依据进行推荐,未收到材料将不予推荐。如本人因极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委托书加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须写明“因XXXXXXX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到场提交国家公派研究生申报材料,本人自愿承担由于非本人提交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3、若留学基金委有更新的通知,学校将按照最新通知精神处理有关事宜。
4、各位申请人可加入浙大2019国家公派QQ群以方便交流,群号:779481908,请以“姓名+派出国别+派出学校”命名。
咨询电话:0571-88981407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0日
相关链接:
2. 2019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