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留金美〔2018〕10039号)的精神,为加大国际组织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的复合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学校启动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说明
本年度项目申报详情及实施办法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选派办法》。
本项目采取各院(系)先行申报项目,研究生院审核推荐,由国家留学基金委评审确定资助项目,不受理个人申请。
二、2019年项目申报及评审办法
1、申报项目应聚焦全球治理及国际组织人才培养,结合本单位的优势、特色学科,统筹规划本单位国际组织后备人才硕士培养方案,并按照确定的程序和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申报项目应充分体现本单位优势、特色学科在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方面的思路与举措,强调精准选派和结果导向,代表本单位国际合作人才培养的实力与水平;设有国际组织相关内容的必修课并纳入学位学分管理;配备胜任国际组织课程教学的师资;形成成建制定向选拔、派出和向国际组织后续输送的全链条模式,建立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的长效机制,有成功选派人员赴国际组织实习或任职的工作基础。
3、申报项目中外双方应签有具体合作协议,外方合作单位须为世界一流院校、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院校。合作协议应与所申报项目直接相关,明确双方合作领域或专业、选派的留学身份、培养方案或学制、双方权责等具体内容。合作协议的生效不得以获得本项目资助为前提。涉及取得双学位的项目,应另行提交含有免学费或费用分担办法、课程大纲互认、学位及学分互认等细节的技术协议(或原合作协议已涵盖上述条款)。工科、农科、医科类优先支持申报主体为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中心、 111 引智基地、教育部重点实验室等高水平科研基地的申报项目; 理科及基础理论研究类重点支持前期成果已发表在高学术影响力国际知名学术刊物上的申报项目(本学科排名前 3%); 人文类重点支持开展前瞻性、针对性、储备性政策研究的高端智库人才培养项目。 同时,优先支持针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中紧缺、空白专业领域的硕士、 博士和师资类等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
4、我校可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对一般性的硕士研究生培养项目不予支持。
5、鼓励各院(系)多方筹集配套经费,如有除国家留学基金外的其它国内外经费来源或确定的经费分担机制,亦请详细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院(系)已筹集配套经费,已全额免除或全额支付学费的项目。
6、项目申报请于12月7日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5室,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yz0929@zju.edu.cn,材料清单如下:
(1)《项目申请书》;
(2)经院(系)主要领导签字的单位主要领导推荐意见;
(3)双方合作协议中/外文扫描件;
(4)项目管理办法;
(5)《国际组织后备人才项目信息采集表》;
(6) 相关证明材料
三、项目管理
1、新获批项目执行期暂定三年。申报单位须逐一对获批项目进行年度总结,并于每年11月底前将年度总结电子版发送至xyz0929@zju.edu.cn。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确定下一年度是否继续资助。
年度总结应包括人员录取后派出情况(如未执行或执行中遇到较大问题,需说明主要情况及原因)、派出人员在外学习情况、取得的初步或阶段性成果、典型事例、项目执行中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下一年执行计划等。
如未按时提交项目执行工作年度总结,或连续两年未派出留学人员,将终止项目执行。
2、项目执行三年期满时,申报单位须对项目逐一进行项目总结并提出下一期执行工作计划,并请于11月底前将年度总结电子版发送至xyz0929@zju.edu.cn。 经国家留学基金委复核后,与新项目一并参加当年度评审, 确定是否继续执行。
项目总结应包括人员选派情况(每年录取、派出、已回国人数)、回国人员信息及去向、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按照项目预期目标逐一比对)、初步留学效益及科研成果、国外合作方对项目的评价、下一期执行计划等。
通过复核的项目,如需要可继续执行三年;未通过复核或未按时提交项目总结的项目不再执行。
四、联系方式
研究生培养处
电话:0571-88981407
地点: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5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