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目前已经完成校内材料的初审工作,即将进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收取阶段。请各位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系统进行申报,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名单请见关于公布2017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名单的通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事项安排 |
3月20日起 | 申请人登录http://apply.csc.edu.cn/,对照信息平台要求填写申请表,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所需附件,并准备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
3月22日 下午2:00-3:00 | 研究生院召开关于准备申请材料的说明会,请各申请人务必参加。 地点:紫金港校区东2-101 |
3月2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15-4:30 | 研究生院收取国家公派硕士项目和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人书面材料。 收取地点: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5 务必注意:书面材料交清在留基委系统内不能再做修改 |
3月28日全天 上午8:30-11:30 下午1:15-4:30 | 研究生院收取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书面材料。 收取地点: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5 务必注意:书面材料交清在留基委系统内不能再做修改 |
3月29-3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15-4:30 | 研究生院收取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书面材料。 各院系收取材料时间安排见附件1 收取地点: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5 务必注意:书面材料交清在留基委系统内不能再做修改 |
4月1日—4月9日 | 研究生院系统操作:陆续接收申请表、后台填写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扫描上传国内导师推荐信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
4月10日 | 研究生院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5月份 |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
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整理办法
1、申请人需提交正式完整书面申请材料一份,请严格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高水平项目材料清单请见附件5,硕士项目材料清单请见附件6);
国内导师推荐信可参考模板格式,请见附件2;
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严格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用长尾票夹夹在一起,不要用曲别针、订书针等装订。
研究生院将在收取材料现场统一提供材料袋,请每位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装在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封面贴上“材料清单”。
2、请特别注意及时准备《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的表头请按照附件4填写,表格1、2、3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其中第3项单位推荐意见在相应院系出具,并于4月1日前将单位推荐意见的后台填报内容(见附件3)填写完整并以本人姓名类别命名(如张××联培博士、李××攻博、王××攻硕等)发送至zsbgpo@163.com。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及导师推荐信已扫描留存待上传留基委系统,如有修改请在提交材料时当面提出。
三、特别提示
1、进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检查后再提交打印;提交打印后将在申请表右下角生成条形码,如有修改再次打印条形码将变化,因此纸质材料提交后不能再进行网上修改。
2、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准备完整规范的申请材料,本人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学校以在规定时间所收到合格纸质材料为依据进行推荐,未收到材料将不予推荐。
3、若留学基金委有更新的通知,学校将按照最新通知精神处理有关事宜。
4、各位申请人可加入浙大2017国家公派QQ群以方便交流,群号591013848,请以“姓名+派出国别+派出学校”命名。
咨询电话:88981407
研究生院
2017.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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