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 A A

关于做好2011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的通知

2011年 03 月 29日 10:52
访问次数:14969
各学部、院系、相关研究生导师:
    现将2011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人文、社科、理学、医药等四个学部的基金,申请名额分配至学部,由学部按照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名单,以附件1:汇总表格式,报研究生院备案;
    四个学部名额按照表1执行:
表1:2011级四个学部名额分配表
学部
硕士生名额
博士生名额
备注
理学部
95
65
 
社科学部
65
20
社科因分Ⅰ、Ⅱ类,经费按实际招生类别计算
医药学部
15
5
 
人文学部
170
75
名额为预算估计值,具体按人文学部报告执行。
    注:
      1、上述所有名额均已下达,基金评审优先考虑从事基础研究经费缺乏者、青年导师,引进人才。
      2、学部、院系应认真核实导师科研经费拥有量,特别是纵向课题有人工费可开支岗助的,院系原则上可不予资助。
      3、博士生和硕士生名额间个别可作调整,经费使用量不能超过表中所列总量。
    学部需有相关通知和标准进行扶植基金的申请和分配,导师请留意学部和院系的具体通知;

二、
面向工学、信息、农业生命环境等学部的基金,经学部或院系初审,报研究生院审批;
    资助有科研活力,但经费较少的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等,有纵向课题人工费等能开支岗助金的导师原则上不资助。青年导师和引进人才指近两年(2009年1月1 日后)新晋升或引进的导师等。
    导师申请请填写附件2表格,递交院系研究生科,院系核实经费等情况、排序后,递交附件2:申请表,附件3、汇总表给研究生院管理处,截至时间4月15日。
    学校按照申请条件及预算状况确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每年申请一次,此次申请针对拟在2011年招生的导师。扶植基金分硕博,按照最长学制的第一个学生进行经费扶植。
    2、从2011年起,奖励基金由招生处奖励招生名额,并且奖励名额不计入岗助金累计计算的基数,不再对名额进行经费上的资助。
    3、申请到扶植基金的导师,学校将一个培养周期的扶植基金打入导师岗位助学金专用帐户中,用于给学生发放岗位助学金。
    4、导师没有招生的,或者所招学生未报到的,扶植基金自动收回。
 
研究生院管理处
                                                      2011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