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 A A

浙江大学“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办法

2014年 12 月 19日 16:32
访问次数:2235

为贯彻落实《人才规划纲要》、《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一批国家急需的具有国际视野、通晓国际规则,能够参与国际事务和竞争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计划全国选派300人出国留学。浙江大学可选派名额不限。

实施办法请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选派办法研究生院受理以下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申请及选拔程序请参照浙江大学“2015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中的时间安排。

联系方式:

    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玉泉校区教11-212

    电话:87951124,电子邮箱:ld@zju.edu.cn, luye07@zju.edu.cn

相关详情及说明可登陆留学基金基委网站2015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

http://www.csc.edu.cn/Chuguo/3529e8fd262f47079416a29276739401.shtml

                                                            研究生培养处  

20141219

附件:

一、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二、浙江大学2015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清单

三、申请人常见问题解答

四、留学基金委联系方式

五、资助标准及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