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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0年 03 月 10日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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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大学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目前已经完成申请材料的校内初审工作,即将进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收取阶段。请初审材料已提交给学院(系)的申请人(包含联合培养研究生申请人和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名单见附件一),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学生类),并提交相关书面申请材料(说明:由于目前我校部分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尚未取得正式入学通知和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与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额相配比的联合培博士生推荐人选名单要等到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申截止后才能产生。为了不影响下一步工作,拟请附件一名单中所有申请人都先进行网上申请并提交书面材料)。为了更好地完成这一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表的填写
        申请人需先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按要求如实填写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提交并打印。申请人需在每份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所提交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正式提交后不能修改有关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1、填写申请表前,请先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网上及准备申请材料的说明
        2、“申请留学身份”:博士研究生或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3、“申报项目名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
        4、“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 如申请利用教育部/学基金委与国外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一览表的项目派出,如“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一栏中选择“美国哈佛大学博士生项目”;如为自行对外联系派出,请在“可利用合作项目名称”一栏中选择“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高水平大学研究生)”。
        5、“受理机构”为:632--浙江大学。
        6、在填写“ 基本情况”时:
        研究生:“最后毕业学校”、“最后毕业时所学专业”,“已获最高学位”、“获最高学位时间”填:前置学历、学位情况;“最高学历”填:在读硕士或应届硕士或在读博士。
        本科生:“最后毕业学校”、“最后毕业时所学专业”填:现在所读的学校和专业;“已获最高学位”填学士;“获最高学位时间”填2009-07;“最高学历”填:应届本科。
        “重点资助学科名称及代码”:请务必在下拉菜单中找一个与所读学科专业相关的名称填写,如:人文与社会应用科学。建议此栏不为空。
        若所读学科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创新团队”、 “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请将相关名称(http://www.csc.edu.cn/Chuguo/370ab73206d04b55ab6d34a72f90d2dc.shtml此网址有相关名称)填入表内;若曾参与了“国家重大项目”的科研工作,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973”项目等,请将具体名称填入表内。“985基地/平台”(名称见附件二)填写方法,如:所读学科专业为--电子科学与技术,则填写:985平台:信息与控制。建议此栏不为空。
        7、研修计划页必须填写。根据“关于准备201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请材料的说明(学生类申请人用)”,2010年申请联合培养博士生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人员除需填写研修计划外,还需提交由中外导师共同签字的外文联合培养计划或者学习计划。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的联合培养计划应由国内外导师认可。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人的学习计划一般为申请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时国外高校要求提供的Research Proposal/Study Plan或类似材料,需要获得国外指导教师或教学科研负责人的认可并签字。
        8、如未确定外方导师且无意向外方导师,则“国外导师情况”页填写有关说明。
        9、若申请人有多名导师指导,申请表国内导师栏请填写第一导师,研修计划也需第一导师签名。
             本科生若无国内导师,请在该页说明:现在为本科生,尚无确定的指导老师。
        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整理办法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一份原件,两份复印件,无原件的材料也可用复印件,材料清单请见附件三),请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分别用长尾票夹夹在一起;三套材料请装在一个材料袋里(由研究生院在收取材料现场提供),材料袋封面贴上“材料清单”。
        三、“单位推荐意见表”的填写与提交
        1、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的单位推荐表格不能填写内容,请下载附件四后填写。
        2、表中 “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栏由学校统一填写,其余栏目由申请人和所在院系填写并加盖院系公章。
        3、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前,请将填写后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文档发送至fg@zju.edu.cn(文档请以申请人姓名并标注申请类别(联培或攻博)命名,如:李晓东(攻博).DOC)。
        四、工作进度安排
        1、3月10-14日,申请人上网填写申请表,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2、3月15日上午,研究生院接收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3月15日下午,接收联合培养博士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攻博申请人的书面申请材料接受时间可延续到网申截止前,联培申请人材料接受时间不再延期。接收地点:玉泉校区教11-212室;咨询电话:87951124)。
        3、3月15—20日,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和书面材料,申请人完善网报信息和书面材料。
        4、3月22日,书面材料提交留学基金委。
        五、特别提示
        1、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目前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的实际情况,为了取得最大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的配比人数同时也给上述申请人最大的机会,经研究决定,学校将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申截止日期后(3月22日左右),严格按照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生应按照1:1的比例推荐”的要求和学院(系)初审推荐(排序)名单进行审核并公示推荐人选。       
        2、请公示名单中的推荐人选于4月2日提交1份“国际旅行健康证明”复印件给研究生培养处。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书的取得:请查阅“浙江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体检指南
        3、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申截止时间为3月20日,请各申请人务必在此日期前完成网上申请工作。
        根据《201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精神,第二批选拔工作视第一批选拔情况而定,如需要,以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为主。在目前具体政策还不明确的情况下,我们建议: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抓紧联系国外院校的入学通知书和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申请联合培养的博士生请于6月后再回复国外导师有关结果。此建议仅供参考,最后以留学基金委通知为准。
        4、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准备完整规范的申请材料,因为基金委不进行面试,只是根据书面材料进行专家评审,所以材料准备的情况将有可能直接影响评审结果(重点是:研修计划一定要有中外双方导师签字;邀请信/入学通知书符合要求)。
        5、若留学基金委有更新的通知,学校将按照最新通知精神处理有关事宜。
研究生培养处
2010年3月10日
附件三:材料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