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2013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目前已经完成校内材料的初审工作,即将进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收取阶段。请各位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系统进行申报,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名单请见关于公布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推荐名单的通知 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不受此名单的限制,可继续申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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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登录http://apply.csc.edu.cn/预填写申请表(请先勿提交),按照系统要求上传所需附件,并准备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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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召开关于准备申请材料的说明会,请各申请人务必参加。 地点:玉泉校区教4-402 |
上午8:45-11:30 下午1:00-4:30 |
研究生院收取联合培 (包括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盖章、扫描) 收取地点:玉泉校区教11-212室 |
上午8:45-11:30 下午1:00-4:30 |
研究生院收取攻读博士学位申请人书面申请材料。 收取地点:玉泉校区教11-2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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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审核网上报名信息和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继续完善网上报名信息并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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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后台导入申请人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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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将申请材料统一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
5月份 |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布最终入选名单 |
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整理办法
1、申请人需提交正式完整书面申请材料一份,请严格按照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请见附件1);
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严格按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分别用长尾票夹夹在一起,不要用曲别针、订书针等,提交之后由研究生院统一装订。
研究生院将在收取材料现场统一提供材料袋,请每位申请人将所有申请材料装在一个材料袋内,材料袋封面贴上“材料清单”。
2、请特别注意及时准备材料清单的2.《单位推荐意见表》和3.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
单位推荐意见表的表头请按照附件2填写,并将单位推荐意见的后台填报项(见附表)填写完整并以本人姓名命名再上传至:ftp://csc:csc@10.11.122.89,或发送至zsbgpo@163.com。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请申请人自行联系专家填写并签字,校内主管部门盖章和表格扫描于收取书面申请材料时办理。
三、特别提示
1、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
2、请各位申请人务必准备完整规范的申请材料,基金委不进行面试,只是根据书面材料进行专家评审,所以材料准备的情况将直接影响评审结果。
3、若留学基金委有更新的通知,学校将按照最新通知精神处理有关事宜。
咨询电话:87951124
附件:
1、201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研究生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