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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2021年度与芬兰、丹麦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的通知

2019年 12 月 18日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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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2021年度与芬兰、丹麦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通知的精神,根据中国与芬兰、丹麦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选派留学人员赴芬兰、丹麦学习或研修。有关以上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现将校内申请及选拔程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一)研究生院受理选派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请于2019年12月29日前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填写申请表,打印申请表,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后请将校内申请表与其他申请材料交学院(系)研究生科或相关负责老师审核。

        学院(系)依据申报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真实性审核,如学院(系)同意推荐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公派研究生项目下点击通过,不推荐点击不通过。学院(系)推荐的同学的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请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章后在学院(系)留存3,其他申请材料还给学生。

        2. 申请人请于2019年12月23-29日,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请特别注意及时准备《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请按照附件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后台填报内容模板填写,表格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在相应学院(系)出具并请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

        3. 申请人请按以下时间安排递交申请材料。

        1)纸质版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于20191230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具体项目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与说明请详见附件)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将以收到的合格申请材料为依据向留基委进行项目推荐。

        2)电子版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于20191230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后台填报内容”word版本(空白模板请见附件以“芬兰/丹麦政府互换奖学金+姓名+申请类别”命名(如1.丹麦政府互换奖学金+张三+联培博士)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三、咨询方式:

校内申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71-88981407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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