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0/2021年度与芬兰、丹麦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通知的精神,根据中国与芬兰、丹麦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选派留学人员赴芬兰、丹麦学习或研修。有关以上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现将校内申请及选拔程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一)研究生院受理选派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请于2019年12月29日前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填写申请表,打印申请表,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后请将校内申请表与其他申请材料交学院(系)研究生科或相关负责老师审核。
学院(系)依据申报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和材料真实性审核,如学院(系)同意推荐请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公派研究生项目下点击通过,不推荐点击不通过。学院(系)推荐的同学的校内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请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章后在学院(系)留存3年,其他申请材料还给学生。
2. 申请人请于2019年12月23-29日,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请特别注意及时准备《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表头请按照附件“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后台填报内容模板”填写,表格内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在相应学院(系)出具并请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
3. 申请人请按以下时间安排递交申请材料。
(1)纸质版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于2019年于12月30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纸质版《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具体项目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与说明请详见附件)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将以收到的合格申请材料为依据向留基委进行项目推荐。
(2)电子版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于2019年于12月30日(周一)上午11点前将“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后台填报内容”word版本(空白模板请见附件),以“芬兰/丹麦政府互换奖学金+姓名+申请类别”命名(如1.丹麦政府互换奖学金+张三+联培博士)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三、咨询方式:
校内申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71-88981407。
研究生培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