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服务国家外交工作,通过向国际组织输送人才更好地参与国际事务,培养和储备一批国际组织人才,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从2014年开始特设立“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将选拔一批优秀青年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及其地区办事处(驻华办事处除外)工作或实习。
一、选派对象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实习人员的选拔对象为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一经录取,须在毕业一年以内开始实习。或已取得教科文实习项目岗位录用函(通知)的人员。
二、名额与任期
全国20人/年。一般任期为6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奖学金生活费、艰苦地区补贴和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其中生活费标准为1800欧元(2400美元)/人/月,艰苦地区补贴按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提供。
四、申请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2)实习人员不超过35周岁。
(3)身心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
(4)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5)精通英语或法语;同时掌握其他联合国官方语言者优先(阿拉伯语、俄语或西班牙语)。
(6)具备计算机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符合任职或实习岗位的其他要求。
五、选拔办法
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
我校将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国际交流能力、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后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和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负责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候选人,并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进行推荐。具体评审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最终录取人员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根据岗位数量和要求确定。
六、派出及管理
(1)派出前,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选送人员进行行前培训。
(2)对选送人员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进行管理。
(3)工作结束后,应由工作/实习单位出具鉴定并提交国家留学基金委。
(4)支持选送人员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工作/实习结束后,继续留/赴国际组织工作;如回国需择业的,会同相关部门协助向有关用人单位推荐。
七、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浙大研究生院公派出国办
联系人: 刘多
电话:87951124
电子邮件:ld@zju.edu.cn
联系部门:国家留学基金委规划发展部
联系人:徐一平
电话:010-66093960
电子邮件:ypxu@csc.edu.cn
联系部门: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国委员会秘书处
联系人:邵维良
电话:010-66096649
电子邮件:natcomcn@moe.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1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