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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的通知

2010年 03 月 12日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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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院系、相关研究生导师:

     根据《浙江大学关于调整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大发研〔2009〕161号)的规定,现将2010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植基金分为三个部分:基础学科促进基金、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支持基金和奖励基金。从2010年开始,调整研究生扶植基金的申请方式。

    1、基础学科促进基金

    面向人文学部、社科学部、理学部、医药学部等四个学部,申请名额分配至学部,由学部制定实施细则,确定名单,报研究生院备案;

    学部名额按照表1执行:

表1:2010级研究生基础学科促进基金分配表

学部

硕士生名额

博士生名额

备注

人文学部

150

50

依据学部政策执行

理学部

90

60

 

社科学部

55

15

社科因分Ⅰ、Ⅱ类,经费按实际招生类别计算

医药学部

10

5

 

注:①上述所有名额均已下达,基金评审优先考虑从事基础研究经费缺乏者、青年导师,引进人才。

    ②学部、院系应认真核实导师科研经费拥有量,特别是纵向课题有人工费可开支岗助的,院系原则上可不予资助。

    ③博士生和硕士生名额间个别可作调整,经费使用量不能超过学校总量,超出部分自行筹资。

2、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支持基金
   
面向工学部、信息学部、农业生命环境学部等学部,经学部或院系初审,报研究生院审批;

    资助有科研活力,但经费较少的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等,按照申请条件及学校总名额,确定名单。青年导师和引进人才指近两年(2008年1月1日后)新晋升或引进的导师。

    请院系将申请表和汇总表递交研究生院,截至时间325日。

3、奖励基金

    激励优秀博导招生,根据行政专题会议精神(2007第33号,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实施及完善问题会议纪要)执行,奖励基金依据科研院和学位办提供的数据,公示后研究生院直接下拨相关奖励名额和扶植基金。

二.操作安排

   1、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每年申请一次,此次申请针对拟在2010年招生的导师。扶植基金分硕博,博士生扶植基金按照最长学制的第一个学生进行经费扶植。

   2、根据学部和院系情况,进行申请:

       导师直接申请的,可由导师进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grsinfo.zju.edu.cn/login_teacher.jsp)操作,点击培养机制改革扶植基金扶植基金申请,进行申请;

    导师如密码遗忘,请联系学院研究生科。

    科研经费较多的导师原则上不能申请扶植基金,部分导师因为财务系统重名等原因,导致经费出错,无法申请,请联系研究生科核实后,由研究生科代为操作。导师如要查询自己科研经费,可登陆财务系统查询。

    名额切给学部的,学部会有相应的操作方式,请留意学部和院系的具体通知;

    3、申请后可在查询栏目中显示,点击打印可打出表格,交研究生科,具体操作可留意院系网页或询问学院研究生科。

    4、如新晋导师没有账号请联系研究生院郑龑(yan)老师,电话87952575,没有导师权限请联系学位办韩淑云老师,电话87951543

     系统申请中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院 何俊杰老师  ,电话:87951272  

 

附件:样表

 

 

研究生院

201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