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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自行审核增列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工作成果丰硕

2011年 03 月 17日 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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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委托部分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通知》(学位[2010]19号)文件,浙江大学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优化学科布局为目标,本着“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从严控制,规范有序”的原则,进行了自行审核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的工作。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批准,我校应用经济学、法学、体育学、外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建筑学、水利工程、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兽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10个一级学科增列为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艺术学、大气科学、海洋科学、系统科学、交通运输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航空宇航科学与技术、法学、新闻传播学、兽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等11个一级学科增列为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学校学科整体布局任务基本完成。(学科建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