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推免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推免生招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提高推免生选拔的科学性、公平性,确保研究生招生质量,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学校本科生院《关于推荐2017年免试生工作安排的通知》和研究生院《浙江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结合我系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
组 长:沈模卫
副组长:金卫华、马剑虹
成 员:水仁德、何洁、徐海玲、陶然、陈永泉、金虹霞
二、推荐条件
参见文件《心理与行为科学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例(2014年修订版)》相关规定。
三、推荐名额
我系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共14名(不含竺院学生)。
四、推荐时间安排:
1、9月15日,成立系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公布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9月16日12:00前,符合推荐免试生条件的学生登陆现代教务管理系统(http://jwbinfosys.zju.edu.cn)递交申请。9月17日16:00前根据推荐条件按分配名额1:1.3比例确定复试名单。
3、9月21日前,组织完成对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复试成绩直接作为本校接收专业的研究生入学复试成绩(接收专业另有要求的除外),复试不合格者不再推荐。
4、9月22日,将推荐免试的初选名单报本科生院教务处学籍管理中心。
5、9月23日,本科生院在学校行政网上公布初选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师生可向本科生院教务处反映对初选名单的意见和建议,反映渠道如下:联系电话88208655,邮箱dgp@zju.edu.cn。
8、10月13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核定推免生正式名单并公布。
五、接收程序
1、各学院(系)、专业接收推荐免试生的数额(含本校和外校)按201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目录公布的计划执行。
2、外校免试生申请我系,办法如下:
(1)9月15日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免试申请网报系统”提出申请或在9月20日前将相关信息发送至taoran@zju.edu.cn。各学院(系)将根据工作安排对申请者进行审核并合理安排复试程序,审核和复试结果以电话通知为准。
考生复试时需要携带以下纸质材料: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大学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已发表过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在曾从事过的科技活动中获奖或表现突出的书面证明;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者还须提供两位与申请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及以上专家的 “专家推荐书”。
2.推荐免试生9月28日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届时见网站说明。
3.按照学校推免工作进度安排,对于攻读我系研究生的推荐免试生(含直博),9月28日17:00前我系和推免生双方须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待录取通知”的发出和确认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