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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研院(2006)42号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现将工程硕士、农业推广硕士、兽医硕士、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工作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
参加第二阶段考试最低GCT分数线
1、工程硕士:总分不低于220分,且单科不低于30分;
2、农业推广硕士:总分不低于170分,且外语不低于30分;
3、兽医硕士:总分不低于170分,且外语不低于30分;
4、风景园林硕士:总分不低于194分,且外语不低于30分;
5、高校教师:总分不低于190分,且外语不低于40分;全国联考自命题专业课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有关复试(包括政治理论考试)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
加强工作背景考察,全面选拔优秀生源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对第二阶段考试的要求,为保证生源质量,各学院应结合考生第一阶段考试成绩、第二阶段考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背景、年限、前置学历、学位等综合因素来考虑是否录取,原则上要有10%以上比例第一阶段(GCT考试)上线的考生淘汰(不包括资格不符的考生)。
三、
程序规范合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阶段的考试及录取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按照浙大发研(2006)39号“关于做好2006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第二阶段考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
1、严格资格审查,报考资格合格的考生才能参加第二阶段考试,决不允许出现不符合学历、学位、工作年限要求的考生录取。
2、所有持2005年GCT有效成绩申请报考我校的考生,原则上都必须参加今年相关学院组织的第二阶段考试。
3、第二阶段考试分专业基础知识(笔试)和专业综合(面试)两部分,其中专业综合考试除考核考生的专业综合知识外,还应考核考生是否与报考专业(领域)相关的工作背景及相关年限、业绩,前置学历、学位等因素来评定专业综合成绩,满分100分。
4、专业综合考试(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的考生必须淘汰。
5、各学院在上报拟录取名单汇总表时,须按得分顺序排名,备注栏内请注明考生的学历、学位。资格审查表及附件、答卷、面试记录表等有关材料必须存档。
希望各学院树立品牌意识,加强自律,严禁录取工作出现不正之风。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OO六年十二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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