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各学院研究生学制的通知

浙大发研〔2006〕282号

各学院,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浙大发研[2006]198号)精神,经讨论认证,学校确定了各专业硕士研究生与博士研究生的学制,现予以公布。自2007年秋季开始,各学科招收的全日制研究生,按照公布的学制时间制定并实施相应的培养方案。

附件:

1.《浙江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制汇总表》

2.《浙江大学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汇总表》

浙 江 大 学

二○○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附件1:
浙江大学各学院硕士研究生学制汇总表
院码
学 院
2年
2.5年
3年
01
经济学院 所有专业
03
教育学院 所有专业
17
动科学院 所有专业
22
公管学院 所有专业
23
传媒学院 所有专业
04
人文学院 除美、艺、设计外其它专业 美术学、艺术学、设计艺术学
06
理 学 院 数学、物理学科各专业 心理、化学、地科等学科各专业
20
管理学院 工商管理专业硕士 所有科学学位
21
计算机学院 软件工程专业硕士 除软件工程外其它专业
02
法 学 院 除法硕外其它专业
法律专业硕士
05
外语学院 所有专业
07
生科学院 所有专业
08
机械与能源学院 所有专业
09
材料与化工学院 所有专业
10
电气学院 所有专业
11
信息学院 所有专业
12
建工学院 所有专业
13
生工食品学院 所有专业
14
环资学院 所有专业
15
生仪学院 所有专业
16
农 学 院 所有专业
18
医 学 院 所有科学学位 所有专业学位
19
药 学 院 所有专业

附件2:
浙江大学各学院博士研究生学制汇总表
院码
学院
3年
3.5年
4年
03
教育学院 所有专业
02
法 学 院 所有专业
04
人文学院 所有专业
07
生科学院 所有专业
09
材料与化工学院 所有专业
16
农 学 院 所有专业
17
动科学院 所有专业
23
传媒学院 所有专业
06
理 学 院 数学、地科学科各专业 物理、化学、心理学科各专业
18
医 学 院 所有专业学位 所有科学学位
01
经济学院 所有专业
05
外语学院 所有专业
08
机械与能源学院 所有专业
10
电气学院 所有专业
11
信息学院 所有专业
12
建工学院 所有专业
13
生工食品学院 所有专业
14
环资学院 所有专业
15
生仪学院 所有专业
19
药 学 院 所有专业
20
管理学院 所有专业
21
计算机学院 所有专业
22
公管学院 所有专业

注:硕博连读研究生(直接攻博、提前攻博)的学制为:硕士阶段与博士阶段共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