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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的补充通知

2008年 12 月 09日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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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等学力报考博士生的补充通知

 

各位以同等学力报考09年浙江大学博士并已完成报名程序(上交照片及报名费)的考生请注意,请你在1230日以前与我们联系以便我们按排考试(同等学力考生需应试自然辩证法)。根椐教育部的规定,以同等学力报考博士,如果没有参加自然辩证法的考试将不能被录取。请相互转告。

 

联系电话:0571-87951349 87952063

电子邮箱地址:yisy-zsb2@zju.edu.cn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