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6日 星期一 |研究生院|网站地图|ENGLISH|
T   A A A

2010年教育博士专业学位(Ed.D)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年 11 月 26日 13:56
访问次数:36509
为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和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教育学科类型、结构和层次,培养教育实践领域高层次专门人才,浙江大学2010年招收教育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具有相当成就的中小学教师和各级各类学校管理人员(暂不招收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愿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服务;
3.具有硕士学位;
4.有5年以上教育及相关领域全职工作经历;
5.年龄不限,身体健康。
二、招生名额:若干名
三、报名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审查中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 报名方式为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具体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请见浙江大学生研究生招生网上“关于2010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网上报名的通知”(网址http://grs.zju.edu.cn/zsindex.jsf)。
四、考试与录取
招生领域和初试科目(请点击查看):
初试总卷面分300分;英语100分;两门专业课各100分。
复试形式为面试,由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组织,分为客观部分和主观部分。客观部分评分是根据申请材料对考生的评估,主观部分评分是对考生在面试过程中的具体表现的评估。
复试不及格考生不予录取。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达到最低录取线的考生,将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后的总成绩排名决定最终录取结果。
五、学习方式
1.在职学习,不转档案、户口及工资关系。学制四年,前两年为课程学习及论文选题设计阶段,后两年为论文写作阶段。若遇特殊情况,经审批学习年限至多可延长为六年。
2.培养采用集中授课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的形式。
六、毕业和学位授予
修满学分,通过中期考核,完成博士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后,颁发相应的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七、收费
按有关规定执行。
八、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88273714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甘露老师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西溪校区田家炳书院二楼教育学院    邮编:310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