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9日 星期日 |研究生院|网站地图|ENGLISH|
T   A A A

关于做好201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

2011年 03 月 28日 10:24
访问次数:8585
根椐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现将浙江大学201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简称“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的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已获硕士学位。
    3、 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要求。
    5、 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浙江大学“思政课教师攻读博士计划”的招生专业仅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和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

    三、考生所在单位必须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的脱产学习时间。

    已经报考上述三个专业,并在3月19、20日参加了浙江大学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请注意,如有意进入此专项计划并符合报考条件的,请一式三份填写《2011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可用右键点击下载,为PDF格式),按要求签字盖章后将其中一份于2011年4月20日前寄(送)到浙江大学研招办。

    邮寄地址:310027 浙江杭州 浙大路38号 浙江大学研招办收
    送交地点:浙江大学玉泉校区第十一教学楼230室(请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送交)。


                浙江大学研招办
                201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