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初试、复试综合考核,现将我校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0571-88981463)或纪委监察处(0571-88981500)联系。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1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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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经初试、复试综合考核,现将我校2018年面向港澳台地区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十个工作日。
若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0571-88981463)或纪委监察处(0571-88981500)联系。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
2018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