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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的通知

2015年 07 月 14日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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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研究生作为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校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生力军,是加强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后备队。为了做好2015年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活动,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1、统一认识。始业教育是研究生求学生涯中的重要环节。各学院(系)要充分重视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工作,通过始业教育让新生起好步、开好头,为研究生今后的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2、加强领导。各学院(系)要成立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领导小组,对本学院(系)的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进行具体部署,切实做到“三落实”,即:时间落实、内容落实、人员落实。

    3、制订方案。各学院(系)要根据学校总体要求,制订各具特色的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方案,其中需结合自身学科特色,组织实施至少一项可以面向全校研究生新生开放的教育活动项目,可通过研工部主页“活动预告”栏目及时发布通知。

    4、落实工作。各学院(系)依据方案,在开学后一月内完成各项教育活动,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合理安排内容,注意工作进度,切实取得效果。

    5、总结交流。各学院(系)在始业教育过程中要注重新生反馈,加强总结和交流,于10月16日前填写《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总结表》,并上传至研工部任务管理平台。

二、教育内容

    (一)研究生新生学习专题

    1、研究生新生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教育部21号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明确自己的使命和责任。

    2、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大学新生始业教育中开展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宣〔2009〕69号)文件的精神,研究生新生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我国的宗教政策及法律法规以及反邪教基本常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有关校园宗教问题的指示精神,严格遵守教育与宗教相分离的法律规定。

    3、研究生新生要认真学习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做法,了解所在院系、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全部内容,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学习掌握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方法,了解研究生常用事项办理流程。

    4、研究生新生要认真学习涉及研究生党建、学术规范、培养计划、论文发表、奖助贷学金、学籍管理、处分条例、学位授予条件、毕业条件等与研究生密切相关的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5、研究生新生要认真学习浙江大学校史,学唱校歌,树立爱校荣校的意识,增强自豪感和归属感。

    (二)各学院(系)组织的辅导专题

    1、举行一次学术规范辅导报告会。各学院(系)要邀请专家学者对新入学研究生进行一次学术规范教育,让研究生懂得在今后的研究以及成果发表过程中,如何按照法律、法规、规范开展工作,防止学术失范行为的发生,杜绝学术失德行为的出现。

    2、开展校史校情教育。各学院(系)要通过参观校史馆、观看学校宣传片、观摩相关学科实验室等多种形式,加深研究生新生对学校、院系、学科总体情况的了解程度。

    3、举行一次图书资料使用辅导报告会。各学院(系)要帮助新生尽早熟悉学校图书馆和学院(系)资料室的使用,尽快具备熟练使用图书馆、资料室及数字图书馆的技能。

    4、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学院(系)要在新生始业教育期间,通过讲座、辅导、测试等方式,在全体研究生新生中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5、开展安全教育。研究生新生来自不同高校,要让进校的研究生新生及时了解浙江大学实验室管理条例、寝室管理条例、实验室安全规则,熟练掌握实验技巧,防止不安全因素的出现,杜绝安全隐患。各学院(系)可以邀请学校保卫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的领导或本单位经验丰富的教师对研究生新生进行安全知识宣讲。

    6、举行一次马克思列宁主义宗教观和我国的宗教法律法规的讲座。各学院(系)要向研究生新生讲清楚校园内不得进行任何宗教活动的要求,讲清楚宗教信仰自由和合法参与宗教活动的关系。

    7、组织全体研究生新生学唱校歌。各学院(系)可通过集中教唱、合唱比赛等形式,加深研究生新生对校歌内涵的理解、对求是精神的认同,建立爱校荣校的荣誉感。

    8、开展生活健康方面的相关活动。各学院(系)可通过举办体育文化活动、健康知识讲座等方式,倡导研究生养成积极阳光的生活方式,关注青春健康,促进自身成长。

    各学院(系)在开展辅导专题时,要注意适应不同类型研究生群体特点,做到针对性强、覆盖面全,确保始业教育活动真正取得实效。

    (三)各学院(系)组织的交流专题

    1、各学院(系)党委要及时把新生党员编入相应的党支部,让新生党员及时与党组织取得联系。学院(系)党委要积极开展“支部关心党员,党员关心同学,全员关心集体”的活动,按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长效机制做好研究生新生党员教育,对党员在维护学校、社会稳定方面应尽到的责任提出明确要求。

    2、各学院(系)党委要及时组织新老生党员交流会,充分发挥研究生老生党员对新生党员的传帮带作用;要传达中央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指导新生党员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努力成为理想远大、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先锋。

    3、各学院(系)要及时安排导师与研究生新生的见面,导师应对新生进行一次有关学术规范的主题谈话。导师要尽快对研究生前一学历教育期间的业务学习、思想品德、心理素养以及目前生活状况等有较全面的了解,与新生交流培养计划,布置与学位论文相关的有关要求和进程,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学院(系)和学校报告。

    4、各学院(系)要及时给研究生新生配备德育导师,要求研究生德育导师与研究生新生尽快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机制。

    (四)学校组织的专题活动

    1、始业教育系列报告会。组织研究生新生参加校领导报告会,以及安全、研究生教育等专题报告。报告会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2、研究生社团活动周。各研究生社团将在始业教育期间,组织以熟悉浙大为主题的新生活动,比如:参观图书馆、参观校园、选课现场咨询等。各项活动另行通知。

三、时间安排

    根据校历安排,各学院(系)秋季入学研究生新生的始业教育安排如下:

    9月10日:研究生新生报到;

    9月11日(初定):晚上举行研究生开学典礼及校长报告会;

    9月11日-10月11日: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

    10月16日前:提交《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总结表》。

 

    附件: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新生始业教育总结表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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