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相关研究生导师:
现将2015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旨在支持我校部分基础学科、新兴学科、青年教师及引进人才培养研究生的需要,每年规定扶植名额和资助限额。该扶植基金主要面向人文学部、社科学部、理学部、医学部,2015年扶植基金申请名额分配至学部,请学部按照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名单,以学部汇总表(附件1)格式,报研究生院备案;四个学部名额划分见表1,此名额为基准名额,具体请按申报要求据实申请。
表1:2015年学部名额分配表
学部 |
硕士生名额 |
博士生名额 |
备注 |
人文学部 |
185 |
93 |
|
社科学部 |
80 |
32 |
因分Ⅰ、Ⅱ类,经费按实际招生类别计算 |
理学部 |
110 |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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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学部 |
23 |
10 |
|
注:(1)引入竞争机制,评审优先考虑科研及培养能力出色而经费不足的导师。
(2)学部、院系应认真核实导师科研经费拥有量,有人工费可开支岗助的导师,原则上不予资助。
(3)博士生和硕士生名额间个别可作调整,但不得超过经费使用总量。
(4)上述名额已包括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
扶植基金的申请和分配由学部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标准进行确定,导师请留意学部和院(系)的具体通知。
二、其他有科研活力,但经费不足的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等(指2013年1月1日后新评定或引进的导师),经院系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院系原则上上报导师总量不超过3人,有人工费等可开支岗助金的导师原则上不予资助。
导师填写申请表(附件2)后,递交院系研究生科;院系核实、排序后,将申请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处,教11-221室,截止时间:7月8日。学校将按照申请情况及预算金额确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基金每年申请一次,此次申请针对2015年招生的导师。分硕、博,按照今年招收的最长学制的研究生进行经费资助,每位导师最多支持招收1名博士生、1名硕士生所需的出资金额,据实申报。
(2)申请到基金的导师,其研究生岗位助学金导师部分将由学校每月统一发放。其中,15级春季入学博士生,其15年3月-8月部分,学校将统一进行操作。
(3)导师当年度所招研究生未报到注册的,扶植基金将予以收回。
研究生管理处
2015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