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组织和进一步推动我校广大研究生教育工作者开展研究生教育研究,研究生院决定继续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的课题立项资助工作。现将2015年课题立项及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立项的指导思想
围绕国家教育发展战略和学校发展目标,深化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调整研究生教育类型结构,建立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结合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理论探讨和工作研究,以研究指导实践、促进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
二、课题立项评审
1、2015年度计划设立重点课题不超过5项,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2万元,研究时间不超过2年;一般课题不超过20项,每项资助经费原则上为1万元,研究时间为1年。
2、研究生院将根据申报课题的选题、内容、价值、研究基础和研究队伍的组成等因素,通过专家评审确定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
3、本研究项目列入校级课题,审批立项后将预拨50%经费,正式结题后再拨付剩下的50%经费。
三、立项课题的结题要求
立项课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由课题负责人将课题研究报告、课题结题报告书、发表的论文等结题材料递交给课题管理部门。课题管理部门将通过验收结题材料、组织专家书面评审或召开结题报告会等形式确定课题能否给予结题。结题要求:研究成果公开发表或出版,重点课题原则上要求在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其中1篇在一级期刊上发表;一般课题原则上要求在核心以上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课题论文发表必须注明立项资助单位。
四、课题申报对象和办法
1、申报对象:从事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管理工作者。
2、申报办法:围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自行选题,并填写《浙江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研究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两份交到玉泉校区教11—212B室,同时将电子邮件发送到:xuxiangqin@zju.edu.cn。联系人:许湘琴,电话: 87951278。
3、申报时间:课题立项申请书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7月6日。
研究生院
社会科学研究院
二○一五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