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2014年“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被录取人员按以下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回国两周内请提交留学总结(附件)、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因公出国境-回国资料,并上传签字盖章后的留学总结,纸质版交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办。请按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返校手续,持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复印件、派遣证明的复印件、境外开支明细表(计财处网上下载)和相关票据(借款单、租房协议、收据、登机牌、发票等)到计财处核算(玉泉校区外经贸大楼102室,87951497),核算余款后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办授权金额,再至财务处办理机票报销和支取另外30%的奖学金生活费。
研究生培养处
201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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