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浙江大学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攻坚战,践行开放、开环、开源理念,为广大师生提供交流思想的开放式讨论平台,发挥思想汇聚、思想引领的积极作用。现面向全校师生开放研究生教育综合楼讨论室,讨论室有关管理使用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编号 |
校区 |
地址 |
容量(人) |
备注 |
讨论室1 |
紫金港校区 |
研究生教育综合楼313-1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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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室2 |
紫金港校区 |
研究生教育综合楼313-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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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室3 |
紫金港校区 |
研究生教育综合楼314-1 |
8 |
配备投影设备 |
讨论室4 |
紫金港校区 |
研究生教育综合楼314-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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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室5 |
紫金港校区 |
研究生教育综合楼413-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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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室6 |
紫金港校区 |
研究生教育综合楼414-1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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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室7 |
紫金港校区 |
研究生教育综合楼414-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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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室8 |
紫金港校区 |
研究生教育综合楼510-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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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室9 |
紫金港校区 |
研究生教育综合楼511-1 |
8 |
配备投影设备 |
讨论室10 |
紫金港校区 |
研究生教育综合楼511-2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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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预约方式
所有讨论室均可通过校务服务网公共场馆共享服务平台(网址:http://xwfw.zju.edu.cn/ggcg)自助预约(预约使用时间后需填写申请表,方可进入审核环节,否则系统自动取消预约)。联系人:王老师,0571-87951395。
三、注意事项
1.讨论室使用实行借用人负责制,借用人对讨论室的卫生、安全及设备使用负责,使用不善者将影响您的下次借用。
2.请自觉保持讨论室的环境卫生,使用结束后,请关闭电源、门窗,带走水瓶、纸杯等。
3.注意维护讨论室设备设施,首次使用请仔细阅读使用说明。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将讨论室的物品带出或挪作他用。
研究生院
2019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