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促进规范管理,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根据《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公派出国管理的暂行办法》(浙大研院〔2006〕19号)、《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等文件和通知要求,现决定开展研究生因公出国(境)自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各学院(系)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报手续完成情况。
研究生因公出国(境)是指研究生在读期间所有赴境外开展的交流和访问,旅游及探亲访友等个人因私出国(境)除外。
研究生因公出国(境)包括长期的联合培养和短期的出访。联合培养是指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或大公司进行课程研修、攻读学位或合作研究。短期出访是指参加国际会议、进行学术交流、短期进修、技术培训和参加国际竞赛等。
按照规定,研究生因公出国(境)须办理申报手续,包括出国(境)手续和返校手续。
1.出国(境)手续
填写出国(境)申请:登陆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因公出国(境)模块下填写因公出国(境)申请,上传邀请信扫描件。填写完整后导出打印2份申请表格,一份留学院(系)存档,一份自己留存。
2.返校手续
研究生回国两周内,须及时办理返校手续。填写回国资料:登陆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因公出国境-回国资料模块填写并上传回国资料。 填写完整后导出表格,交学院(系)存档。
二、自查范围
2019年1月1日-至今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将通知传达到每位导师和研究生,并迅速组织自查,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2.各学院(系)如有研究生因公出国(境)未做申报手续,请于2019年9月30日前在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补录工作。
3.研究生院会每个月从浙江大学全日制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导出各学院(系)研究生因公出国(境)数据,统计分析各学院(系)研究生出国(境)交流率。
四、联系方式
张馨月 ,88981407, Email: xyz0929@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