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伦理是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公共学位课,在培养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社会责任意识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高质量完成工程伦理课程教学,特要求各学院(系)推荐一批专业课程教师,与现有工程伦理慕课团队共同承担工程伦理课程的教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计划
招收培养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院(系)各推荐1-2名教师。
二、资格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教师职业道德;
2. 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
3. 具有较强的工程伦理知识储备和较高的工程伦理素养。有全国工程专业学位《工程伦理》课程师资培训班结业证书者优先。
4. 愿意承担研究生公共课程教学任务,每年不少于32课时;
5. 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三、岗位待遇
实际承担课时数计入个人教学工作量,同时计算教学津贴。
四、上岗培训
研究生院对各学院(系)推荐的教师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符合条件的教师参加由研究生院组织的上岗培训。
五、报送材料
请各学院(系)于6月28日前报送《浙江大学工程伦理教师推荐表》(详见附件),签字盖章后的扫面件发送至邮箱:yjsy_pyc@zju.edu.cn;联系电话;88982797。
研究生院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