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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生培养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 03 月 22日 1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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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学院(系):

为促进规范管理,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指导意见》(浙教办高教〔2019〕21号)要求,决定开展研究生培养管理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近三年学院(系)研究生培养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二、自查内容

针对近期国内个别高校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宽松软、导师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学位授予标准把关不严、学位论文诚信缺失、质量保证和监控体系存在疏漏、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不够透明等突出问题,各学院(系)要反躬自省、对照检查,全面查摆招生录取、培养过程、学位论文、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并形成自查报告。

自查报告提纲包括:

1.研究生教育基本情况(不超过报告内容的四分之一)

2. 存在的问题(包含招生录取、培养过程、学位论文、制度建设、监督管理等环节存在的问题)

3. 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务必高度重视此次自查工作,认真学习有关文件,将有关文件精神传达到每位导师和研究生,并迅速组织自查,逐条逐项深入自查自纠,确保自查工作取得实效。

2.请于2019329日(下周五)前,将学院(系)自查报告电子版发送至njn@zju.edu.cn,邮件标题统一为:学院代码+学院名称+研究生培养管理自查报告,纸质版(需学院(系)负责人签字盖章)送至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大楼911室(联系人:倪加旎,88981408)。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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