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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研究院关于申报2018年海洋领域交叉学科研究与博士生培养项目的通知

2017年 09 月 08日 2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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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学院、老师:

为推动我校海洋领域的学科交叉,培养服务海洋强国建设的高水平、综合型研究人才,提升涉海学科整体创新研究能力,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共享的指导意见》(浙大发研〔 2016〕79 号)和《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开展“多学科交叉人才培养卓越中心”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浙大研院〔 2017〕7 号)要求,依托我院,海洋学院和涉海学科协同建设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平台。我院启动2018年海洋领域交叉学科研究与博士生培养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指南

为主动聚焦国家“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维护海洋权益,建设海洋强国”发展战略及海洋学科前沿,设置若干领域的交叉培养方向。详见《海洋交叉学科研究与博士生培养2018年项目指南》(见附件1)。

二、项目申请

1.基本条件

需要有基于学科交叉的科研项目支撑。博士生的交叉培养方向必须是不同学科交叉融合而产生的,且有望产出创新科研成果或新的学科前沿方向;须具有一定规模、结构合理、跨两个以上一级学科的导师队伍,相关学科生源良好。

关于《指南》中“海洋研究院创新团队开放型学科交叉选题”的相关申请条件请对照海洋研究院科研人才管理办法,具体可咨询何老师,电话:0580-2092601;电子邮箱:hsm@zju.edu.cn

对目标明确、近三年有详细规划的项目,也可提出连续申请三年。

2.博士生生源要求

生源原则上从申请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中选拔。考生报考条件须符合博士研究生招生目录有关要求。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类型学生。入学后管理和培养按《关于“海洋领域交叉人才培养中心”博士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三、申报安排

1.2017年9月20日中午12:00前,将《2018年海洋交叉学科研究与博士生培养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yfei@zju.edu.cn,纸质版一式两份寄至海洋研究院(舟山市 定海区 浙大路1号 浙江大学舟山校区 海研楼219 费茵老师收13758006016);

2.海洋领域交叉学科中心学位评定委员会组织对申报项目评审和遴选,并明确相关博士生招生指标。

3. 博士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由主学科所在学院组织。

  

海洋研究院联系人:费茵

联系电话:0580-2092707

电子邮箱:yfei@zj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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