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 A A

关于2017年寒假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7年 02 月 27日 14:23
访问次数:43120

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2017年寒假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http://10.202.9.21/WFManager/login.jsp

2、操作流程:登陆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

浙大网上报账,①“网上预约报账”;②“申请报销单”;③选择“酬金申报”选择项目(含科研项目等);④选择人员类型“学生”;⑤选择酬金性质“研究生助研津贴”;⑥录入研究生名单;⑦提交发放清单;⑧选择预约时间,校区进行预约,打印确认单;⑨完成审批程序签字盖章后,交计财处各核算中心发放。

注:建议用IE1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摘要务必填写为:17寒假硕助研津贴/17寒假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

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7年3月8日-30日

4、注意事项

(1)按财务要求,单人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

(2)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一经查实,将按国家和学校对科研经费的相关规定处理。

(3)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

(4)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

(5)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6)2017级春季硕转博研究生,请导师按博士生信息录入财务系统。

 

计财处

研究生管理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