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教师、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和全体研究生:
根据校历安排,2016-2017学年秋冬学期将于9月18日(上周五的课)正式开始上课。为确保开学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研究生院温馨提醒全校师生共同做好以下工作:
一、上课时间
9月18日秋季学期正式上课,11月15日冬季学期正式上课。
请各位老师确认是否有课,如有课请提前做好准备,准时到达课堂授课。
请各位研究生根据选课情况按时参加新学期研究生课程的学习。
二、课程安排
教师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此处可查询您在秋、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开课情况。
学生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后,点击“培养”——“我的课程”,此处可查询您在秋、冬、秋冬(秋冬连上课程)季学期的选课情况。
三、选课名单查询、打印
根据网上选课安排,9月14日20:00以后,任课教师可以打印初选名单,以便上课。秋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9月30日16:00以后确定(冬季学期选课最终名单将在11月25日17:00以后确定),届时烦请再次打印。任课教师不受理任何选(退)课。
名单查询、打印方法(9月14日20:00以后可操作):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我的开课查询”,“学年”请选择2016,“学期”请选择秋冬学期,然后点击课程后的选课名单“查看”栏,即可查询您所承担课程的选课学生名单,点击“下载”栏,即可下载并打印选课学生名单。
四、课程成绩录入、打印、修改
1. 成绩录入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后显示相关课程,然后点击“编辑”即可录入成绩。录入成绩前,请先选择成绩的记分方式(有百分制、五级制、二级制3种)。选课研究生如不参加考试,请务必在系统中登记“缺考”,否则成绩无法导入正式库。录入的成绩可暂时保存,确认无误后请点“提交”按钮。
2. 成绩打印
成绩录入完毕并提交后,点击“下载”即可下载并打印班级成绩单,本人签名并交有关成绩管理部门(专业课交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交研究生培养处)后,由有关成绩管理部门将课程考试成绩从临时库导入正式库,正式向研究生公布。
3. 成绩修改
登录系统后,点击“课程”——“成绩录入”,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查询需要变动成绩的课程。点击编辑,即进入申请修改成绩界面。点击相应需要修改成绩旁的“修改”,输入正确的成绩,点击“提交”,将会提交一条成绩修改申请。成绩修改申请通过成绩主管部门审核后,该课程成绩修改成功(申请变动成绩需任课老师同时提交成绩变动申请表、论文或试卷复印件至研究生培养处)。
在“课程”——“成绩变动”栏目可查看成绩变动的历史和申请状态。具体方法为:输入相应的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对于审核状态为“通过”的条目,只能点击“查看”按钮,对申请内容进行查看;对于审核状态为“未审核”的条目,可以进行“撤销”等操作。
成绩修改的受理时间在成绩入库后两个月内。
五、其他相关提示
1. 请根据课表规定上课,若遇特殊情况,请提前告知有关教务管理部门(专业课通知学院(系)研究生科,公共课通知研究生培养处),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2. 开课调整:9月14日网上选课初选处理结束后,如部分课程选课人数不足,我们将进行个别调整,并尽快将调整结果公布。
3. 请及时关注国庆节、学生节、元旦等节假日之前发布的有关课程调整的通知,遵照通知上课。
4. 选课期间,我们会将课程变动、调整等有关信息在研究生院主页信息公告栏中发布,请注意查看。
5. 日常的教学管理请您参照《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浙大研院〔2006〕21号)。
6. 日常教学联系:全校性公共课请联系研究生培养处教学综合办 87951396;学院专业课请联系开课学院(系)研究生科。
7. 再次提醒相关毕业生:请务必按培养方案要求对本人课程修读情况进行仔细检查,尤其注意培养方案是否要求必修公共素质课程至少一门。若需补修课程务必在选课开放期间进行选课。
由于我校的研究生教学量大面广,我们的教学管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届时请您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