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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春夏学期研究生“三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6年 05 月 27日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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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现将2016年春夏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研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

http://10.202.9.21/WFManager/login.jsp

    2、操作流程:登陆计财处综合信息门户

    浙大网上报账,①“网上预约报账”;②“申请报销单”;③选择“酬金申报”选择项目(含科研项目等);④选择人员类型“学生”;⑤选择酬金性质“研究生助研津贴”;⑥录入研究生名单;⑦提交发放清单;⑧选择预约时间,校区进行预约,打印确认单;⑨完成审批程序签字盖章后,交计财处各核算中心发放。

    注:建议用IE1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摘要务必填写为:16春夏硕助研津贴/16春夏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

    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6年6月1日-30日(计财处柜台8号开始办理)。

    4、注意事项

    (1)按财务要求,本次助研津贴单人累计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超过的按发放科研人工费方式进行操作。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

    (2)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否则会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

    (3)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

    (4)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二、助管

    1、院系助管

    请院系负责助管工作的老师填写附件2:《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

    2、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

    请填写附件3:《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

    3、助管金额发放标准:津贴上限为每小时15元,半天45元,依据工作量酌情发放,据实列支。为保证教学和科研,学生担任助管每周不超过4个半天,月金额不超过720元,总额不超过每个岗位每个长学期3600元的标准(一个岗位可有多人兼任),申报时津贴发放不超过规定金额;

   4、本次发放的为春夏学期全部助管津贴,请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发放工作将由研究生院管理处统一交由财务处完成;

    5、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邮箱:xmn@zju.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名)16春夏学期助管津贴发放;

    6、纸质版材料请交至:玉泉校区研究生院教11-221室/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

    7、截止时间: 2016年6月15日。

三、助教

    1、研究生助教(协助导师本科教学)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和时间敬请留意本科生院通知;

    2、研究生公共课助教(研究生公共英语、政治等)由研究生培养处经办。

四、联系人

研工部联系人:徐老师,联系电话:87952564,xmn@zju.edu.cn

财务处联系人:邵老师,联系电话:88981096,shaojh@zju.edu.cn;

 

 

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计划财务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