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试行办法》(浙研教字〔2019〕7号)文件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基本原则,学会组织开展了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工作。按照评选办法,经过个人申报、培养单位推荐、形式审查、评审等程序,共选出120项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其中直接认定33项,申请认定87项。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公示成果存在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等行为或其他不符合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条件者,需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秘书处以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需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的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学会秘书处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信息给予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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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项目名单(直接认定)
附件2:2020年浙江省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认定项目名单(申请认定)
浙江省研究生教育学会
2020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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