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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9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评审答辩会的通知(10.8更新)

2019年 09 月 24日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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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8]3号)和《关于申报浙江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的通知》要求,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院系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答辩评审。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答辩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91010日(周四)上午。

地点: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9楼。

分组安排、预计答辩时间和答辩地点请见附件。

二、评审答辩会相关事宜:

1. 评审答辩环节分为两个部分:个人介绍和评委提问。其中个人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请严格控制时间),评委提问3分钟。

2. 个人介绍PPT需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已开展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研究成果等;

2)申请人拟留学单位、留学专业、国外导师情况及留学研究计划等(如已有半年及以上留学经历且暂无留学计划的同学,此部分请介绍已有的留学单位、留学专业、国外导师情况及留学研究内容等);

3)小额基金项目计划。

3.为保证评审答辩会顺利进行,烦请各位申请人:

1)于107日(星期一)11:00,将PPT本人的姓名+手机号码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PPT文件命名为:序号-姓名(例: 101-张三); 请注意Microsoft Office PowerPoint版本的兼容性,以免影响正常播放。

2)现场答辩的同学请自行打印携带《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申请表》原件(须有签字盖章)复印件1份完整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复印件到现场,第一组答辩的同学请携带8份《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申请表》,第二组答辩的同学请携带5份《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申请表》,第三组答辩的同学请携带16份《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申请表》。参加视频答辩的同学请找人在10月9日中午11点前将《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申请表》原件复印件(须有签字盖章,第一组8份、第二组5份、第三组16份)及1份完整申请材料复印件递交至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研究生公派办),每人的材料用大长尾夹夹在一起,每份申请表及申请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姓名”。

4.答辩时间根据现场情况可能会有提前或者延后,请各位同学提前20分钟到现场签到等候。请申请人手机保持畅通,方便老师联系。如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现场答辩,可通过视频答辩,请通过视频答辩的学生于北京时间108日(周二)中午12点前加入QQ群(群号:736468777),答辩当日按照附件中的答辩时间(北京时间)提前20分钟在电脑前做准备,通过QQ视频的方式完成个人介绍和评委提问环节。不能参加现场答辩或者视频答辩的申请人视为放弃本次评选资格。

5. 原则上不允许在国内的候选人参加视频答辩。人在国内的候选人,如因不可抗力申请参加视频答辩,请在10月7月17点前发邮件至yjsy_pyc@zju.edu.cn,说明原因,等待核实审批。

6. 请各位候选人在答辩前保持手机畅通,关注短信与QQ消息。


咨询电话:88981407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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