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更好适应学校“双一流”建设需要,继续深化“一流管理、服务师生”,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现将2019年“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选拔办法优化如下:
请各学院(系)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审后,于2019年6月24日(周一)12:00前:
(1)将学院(系)推荐名单在学院(系)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请见附件《2019年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公示内容(学院网站公示用)》。
(2)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公派研究生项目中进行审核操作。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学院不通过则学校不予通过。
(3)将纸质版推荐汇总表(见附件,须排序且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章)递交研究生培养处(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电子版推荐名单(excel)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4)纸质版申请材料由学院(系)留档3年,无须递交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将根据学院(系)推荐情况确定并公布2019年“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最终名单。
研究生院根据各院(系)录取情况下拨资助经费,2019年入选“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的学生可直接到所在院(系)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