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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启动遴选的通知

2019年 03 月 11日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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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启动遴选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具体详见附件。


研究生院受理以下类别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5 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 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3 年 3 月 15 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须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

(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3 年 3 月 15 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3 年 3 月 15 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五、校内申请及选拔程序

1. 申请该项目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申请人登录该系统在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填写报名信息,“项目信息”中的“是否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择“是”,并填写“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本科生请发邮件到yjsy_pyc@zju.edu.cn办理授权,邮件名请以学号+姓名,授权后通过浙大通行证登录访问网址http://grs.zju.edu.cn/cg/page/student/gpyjsp.htm(请用chrome浏览器)。导出打印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导师签字,学院分管院长签字加盖院(系)章。

2. 符合选派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学院(系)审核同意后,请于3月15日 起  登 录 俄 人 文 署 留 学 俄 罗 斯 网(http://russia.study/)填写申请表,自行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的提交工作须于4月15日前完成,因未及时提交或提交材料未通过俄方审核,留基委不再负责后续事宜。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留基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有关网站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19 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 关 说 明 》 。 被 推 荐 人 可 登 录 国 家 留 学 网 , 通 过 项 目 检 索(http://www.csc.edu.cn/require/)查询俄罗斯互换奖学金并自行下载《2019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被推荐人员选择的 6 所国外留学单位建议参考教育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公布的俄罗斯院校。


3. 请申请人于2019315-25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推选学院(系)需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品行学风等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主表单位推荐意见栏中对上述表现做出评价。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与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计划派出渠道”选择“俄罗斯互换奖学金”。

4. 请申报学生于325日(周一)15:00前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提交至研究生院公派办(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12-1):

1)《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2)《附件3-3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类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3-4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类应提交材料及说明》、《附件3-5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中要求的项目申请材料纸质版

同时,请将以下材料电子版以“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申报材料+姓名”命名文件夹和邮件于325日(周一)15:00前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A. 单位推荐意见表后台填报内容:抬头填写信息和空白模板见附件,请发送word格式可编辑版本,内容要求与纸质版一致;

B.赴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信息表:信息表下载填写后,文件命名为俄罗斯互换奖学金-浙江大学-姓名。信息表中的专业代码及专业名称一项务必按要求填写完整。

研究生院将以所收到纸质申请材料为依据进行推荐。

申请期间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咨询电话:88981407(项目申请期间电话繁忙,申请人请先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2019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启动遴选,再做咨询。)


相关材料:中俄政府奖学金选拔简章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