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 A A

关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2020年度与芬兰、丹麦政府互换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2018年 12 月 17日 12:47
访问次数:11955

        一、项目简介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9/2020年度与芬兰、丹麦政府互换奖学金遴选工作启动》通知的精神,根据中国与芬兰、丹麦互换奖学金交流计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每年选派留学人员赴芬兰、丹麦学习或研修。有关以上项目的具体介绍、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及说明、时间安排等详见附件。

现将校内申请及选拔程序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申请及选拔程序

        (一)研究生院受理选派类别: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请于20181228日前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填写申请表,打印申请表,导师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系)章。

        2. 申请人请于20181225-1228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请特别注意及时准备《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单位推荐意见在相应学院(系)出具,单位推荐意见表的表头请按照附件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后台填报内容模板填写,表格1、2、3项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系)章。

        3. 申请人请按以下时间安排递交申请材料。

        1)纸质版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于20181229日(周六)上午11点前以下纸质版申请材料递交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办(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5)。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学校将以收到的合格申请材料为依据向留基委进行项目推荐。

        《浙江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导师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系)章。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及具体项目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清单与说明请详见附件)。

        2)电子版申请材料:

        申请人请于20181229日(周六)上午11点前将“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后台填报内容”word版本(空白模板请见附件以“芬兰/丹麦政府互换奖学金+姓名+申请类别”命名(如1.丹麦政府互换奖学金+张三+联培博士)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三、咨询方式:

校内申报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571-88981407。

留基委项目相关问题咨询方式: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事务部,骆程,电话:010-66093963,邮箱:ouyafei12@csc.edu.cn 。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12月17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