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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证明/英文资助证明】转发外事处、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关于简化学生办理因公出国签证所需派遣证明手续的通知

2018年 09 月 28日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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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为贯彻学校“一流管理 服务师生”精神,进一步优化简化我校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境)办事流程,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经研究商议,现就简化我校学生办理因公出国签证所需派遣证明的手续通知如下:

根据我校文件规定,在校学生的因公临时出国由所在学院(系)和研究生院或本科生院审批。即日起,学生因公临时出国办理签证,根据前往国家的签证要求,如需开具单位派遣证明,可携带本人打印好的派遣证明、邀请函、因公出国(境)申请表等证明材料到所在学院(系)审核并加盖学院(系)公章,无需至学校外事处、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办理。若个别国家签证要求派遣证明须由单位法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请学生凭签证要求及院系审批的证明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外事处窗口办理学校用印审核手续。

学生因公临时出国所需派遣证明,请根据各国签证要求,参考外事处网站相关模板,并使用所在学院(系)信笺纸打印。办理因公出国签证若需要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请在外事处网站上自行下载(http://www.ir.zju.edu.cn/2015/0504/c143a6244/page.psp)。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8981875

外事处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18年9月28日


请注意:

1. 派遣证明仅供申请签证时使用,若签证不需要此项材料,则无需办理。(各国因公签证要求和所需材料清单可登录浙江签证网查询http://visa.zjol.com.cn/zjvisa/pages/Index/onlineIndex.do

2. 研究生、本科生因公出国办理签证,若需组织机构代码证,可在外事处网站上自行下载。

3. 研究生、本科生因公出国一般可直接由院系名义向前往国驻华使领馆出具派遣证明。


附件:

学生因公出国交流项目派遣证明模板

日本派遣证明(学生用)

瑞典派遣证明(学生用模板)

组织机构代码证.jpg

博士新星计划、校派、人文社科项目、陆氏基金项目派遣证明(英文资助证明)模板请见附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