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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实施办法

2018年 03 月 12日 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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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俄罗斯联邦教育科学部教育合作协议》并与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达成一致,受教育部委托,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继续选派留学人员到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选派规模根据俄罗斯人文合作署提供的奖学金名额确定。

 

实施办法请参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启动遴选”中相应说明。研究生院受理以下类别申请: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4-36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 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二、选派计划

1.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浙江大学至多可推荐3名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2.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浙江大学至多可推荐 1 名本科为俄语语言文学的申请人,其他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

3.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优先支持作为师资培养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在职教师。重点选派一外为俄语,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应届硕士毕业生。

4.2017年全国俄语大赛60名获奖学生,不占用各校推荐计划。

 

三、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人选条件

1.基本条件

申请者应符合《2018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其他条件

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专业本科毕业且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 85 分(百分制)或学分绩点不低于 3.5(四分制)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2 年 3 月 15 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者派出前须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

(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2 年 3 月 15 日以后出生)。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1)国内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

(2)年龄不超过 35 岁(1982 年 3 月 15 日以后出生)。

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六、申请及选拔程序

1.申请该项目的学生请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对外交流项目中填写申请表,申请项目名称请选择“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项目”,导师签字,学院盖章。申请人请将申请材料(见附件申请材料清单)在3月15日前交至院系研究生科。本科生请发邮件到yjsy_pyc@zju.edu.cn办理授权,邮件名请以学号+姓名,授权后通过浙大通行证点此登陆(请用chrome浏器)

 

2.各院系应结合本院系的学科发展、师资队伍建设,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遴选、推荐工作。

3.时间安排:各院系研究生科请于3月15日17:00将申请初选材料(见附件申请材料清单)及推荐汇总表(见附件)纸质版前递交至紫金港海洋大楼405,并将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fayhu@zju.edu.cn。

 

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咨询电话:88981407(项目申请期间电话繁忙,申请人请先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中俄政府奖学金启动遴选”,再做咨询。)

 

申请期间请及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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