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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

2019年 11 月 26日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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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有关教师:

         为推进实施《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深化全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85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人才培养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9316号)文件精神,近期组织开展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改项目立项工作,本次立项方式继续实行名额到校、省厅备案方式,浙江大学单列30项,其中22项为本科教学项目,由本科生院负责评审;8项为研究生教学项目,由研究生院负责评审。请认真阅读附件通知,做好本次立项的准备工作。

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学校高度重视,在《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一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的通知》指定的立项范围的基础上,要求项目聚焦教学,强化人才培养质量意识,为积累和培育高水平的教学成果做好准备,并结合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重点开展针对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的关键环节,积极在改进教学和人才培养体制机制建设、创新教学和人才培养模式、提升专业和课程建设水平、促进教育教学管理和方法改革、完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专业实践体系、提高教师教学能力和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健全教学和人才培养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改革研究。同时,学校将在第二批省级教改项目申报立项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设立不少于省级教改项目推荐名额的3倍即24项校级教改研究项目。项目立项后,学校按照省级教改项目3万元/项、校级教改项目1万元/项的标准给予经费支持。请各学院(系)按照要求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

申报时要求项目主持人须名实相符,确实承担主体任务。项目主持人仅限一人,参与人一般不同时参与2个以上同级项目。已获得或列入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教学改革立项课题的不再重复申报;凡有省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未通过结题验收的主持人不得申报。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紧迫,各学院(系)务必于1212日(星期四)前将《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3)一式五份和《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第二批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院系申报汇总表》(附件4)一式一份(盖章)报送至研究生培养处培养质量过程管理办公室(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1室),并请将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学校将于12月中旬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葛盈辉老师  董天媛老师

联系电话:8898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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