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各教学单位、各任课教师、各位同学:
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开学在即,结合杭州疫情防控形势和学校实际,现将秋冬学期教学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在确保全校师生健康的基础上,全面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二、教学安排
秋冬学期课程教学全面恢复线下教学,所有课程按课表排定的时间、地点开课。
1.任课教师需在开课前在“学在浙大”平台完成课程的开课工作,及时维护课程学习资源,为学生学习提供方便。为后续更好地开展线上线下教学及课后交流互动,建议任课教师通过钉钉、微信、QQ等建立课程交流群。
2. 关于理论教学,考虑到部分学生因疫情原因未能按时返校,学校在公共教室安装了录播设备(教务系统内上课教室带“录播”标识,录播教室使用说明详见附件),供不能返校学生实时进行课程学习(安排在院系专业教室开课的课程,由专业院系提出相关解决方案)。
关于实验教学,针对不能返校学生,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开课学院(系)采用“线上线下+虚实结合+内容调整”等多种教学形式开展实验教学;也可在学生返校后安排补课。
关于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学院(系)在满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的前提下,可组织开展校内外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实习实训等实践活动地点应选择境内低风险地区。涉及大规模集中实践活动的,需经过学校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关于对外交流,原则上不派遣学生参加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线下境外交流项目,特殊情况可向学校提出申请。
三、其他事项
1.鼓励任课教师及时总结线上教学经验,探索开展线上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教学改革。针对上述开展教学改革的课程,在正式开课前,由学院(系)审核线上或线上线下授课方式后向本科生院或研究生院备案,确保教学有序开展。
2. 请任课教师关注本课程未返校的学生,及时给予学业指导与帮助。
3. 学校严格按照上级防控防疫的有关要求,加强教室的消毒杀菌和通风。上课期间不强制佩戴口罩。
四、异常情况的信息反馈和应急处置机制
(一)信息反馈机制
若教室(教学实验室)上课时发现身边同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或自觉发现有发热症状时,任课教师应第一时间拨打校医院值班电话(88201120),由校医院派员进行对接处置,同时告知物业管理人员(88206118)。
(二)应急处置机制
1. 发现异常情况后,由物业管理人员对所在教室(教学实验室)及相关区域进行临时封闭,并将异常情况人员在佩戴口罩的前提下,转移至校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检测。对于异常情况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由相关学院(系)、学工、研工等部门组织排查和通报。
2. 所在教室(教学实验室)当天的其他课程更换地点或重新安排,并及时通知师生。
3. 所在教室(教学实验室)在专业部门的指导下,进行彻底消杀。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