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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学习年限进行清理的通知

2014年 11 月 03日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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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度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学习年限进行清理及

上报2013级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取消入学资格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教育中心:

根据《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2010年修订)、《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200810月修订》、《浙江大学授予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临床医学硕士、博士学位实施办法》(200811月修订)等文件对学习年限的规定,研究生院决定对2008级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8年开始研究生课程学习并已批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人员,到201412月底前还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进行清理,如无特殊情况,研究生院将终止其学位申请资格;对2007级及以前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2007年及以前开始研究生课程学习并已批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人员(已延期一年及一年以上),如2014年底不能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将终止学位申请。

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到相关学员、导师,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并将汇总名单及延期答辩人员申请表于12月底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后在网上公示拟终止名单,公示期过后,正式发文公布终止人员名单。请各学院(系)务必按期上报汇总名单,未按期上报或漏报的,如无特殊理由,一律按终止处理。

根据浙大发研[2010]32号《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之有关规定,请各单位将2013级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取消入学资格名单于12月底前上报。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2014113

 

附件1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硕士学位超期人员名单

附件2: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超期人员名单

附件3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

附件4同等学力人员学位论文延期答辩申请表

附件5:取消入学资格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