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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2021年 01 月 20日 1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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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推动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充分调动博士生导师积极性,保证项目选派质量和留学效益;加强对派出博士生专业学习方面的检查和指导;促进科研合作项目的建立与开展,进一步推动国内外高校学科、人员之间的实质性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派出留学人员的联系,为学生按期回国服务奠定基础,特设立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2020年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申请条件、选拔办法、派出及管理等信息请参见“202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实施办法”。请特别注意人选条件第六条要求:“应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学生的国内博士生导师。重点支持与留学院校国外导师有实质性合作、有较强国际交流能力的博士生导师。”学校将严格按照该文件要求做好项目实施。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于2021年5月10—31日登陆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申报项目名称为“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受理单位名称为“浙江大学”),并同时按照“202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准备纸质申请材料。

请着重注意填写好《单位推荐意见表》的单位推荐意见(院系出具并加盖公章),“明确说明被推荐导师所指导派出学生情况(含学号、姓名、留学国别、留学单位)、拟访问国外院校/机构、国外合作教授及合作项目或课题情况。”并将单位推荐意见的word版本发送至邮箱:yjsy_pyc@zju.edu.cn,命名为“姓名-2021博导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以便研究生公派办后台做好推荐意见填报。

纸质申请材料请于5月31日下班前提交至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12-1室)。研究生院将以根据最终纸质申请材料情况进行推荐。

三、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请各位老师合理安排时间,确保按期派出,在外交流时间不得少于四周。

四、推选院系应采取切实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派出人员的管理。录取人员派出前,提出明确工作任务,并要求回国后提交详细访问报告等。被选派人员回国后,各院系应及时进行考核。派出人员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通过“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的“回国报到”界面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留学成果等材料;并将访问报告、护照复印件(含签证页)提交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1-88981407。

研究生培养处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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