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品德良好;实事求是,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较扎实的国际贸易基本理论知识和较宽的知识面;具有一定的独立从事与国际贸易相关实践操作能力的高素质高级专门人才。 (二) 基本要求 1. 品德素质: 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严谨治学的学风,恪守学术道德,有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 2. 知识结构: 掌握坚实宽广的国际贸易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先进的研究方法和最新的研究动态,注重理论研究方法学习、创新与实践能力培育、提升的结合。 3. 基本能力: 具有较为独立的专业实践操作能力和一定的科学研究能力,具有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开放的国际视野,掌握国际贸易的基础理论和学术前沿知识,熟悉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基本特征,通晓国际经济与贸易的基本技能和规则,具备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和实践能力。
提交6篇与本学科相关的且有一定学术价值的读书报告,参加学院、学科组织的Seminar不少于8次,计 2个学分。
(1) 硕士研究生必须进行开题报告。以导师及导师团队成员为主体组成的考核小组(至少3名)进行评审。(2)硕士生按课程计划修满学分;完成读书报告、研讨会之后,才能进行开题答辩。(3)开题报告应就论文选题目的与意义、国内外相关研究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等作出论证,写出四千字以上书面报告,并在开题报告会上进行答辩。(4)开题报告的时间一般安排在第一学年第四学期的5月底。开题报告与论文送审至少间隔6个月。(5)经评审通过的开题报告,应上传至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并以书面形式交学院研究生科备案。开题报告未获通过者,应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内重新开题。开题报告一旦通过,原则上不得更换论文选题,如确需变更论文选题,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向指导教师小组汇报。
(无要求)
(无要求)
(1)课程学习最低完成28个总学分。其中公共学位课5学分,公共素质类选修课至少完成1学分;专业选修课至少完成22学分,其中专业学位课11学分,经济学方法论至少2学分,交叉课程至少2学分;全英文课程至少2学分。 (2)完成读书报告和学术实践环节2学分。 (3)通过毕业论文答辩。
(1)研究生教学实行《经济学院研究生课程教学及考核管理办法》,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2)按照学院规定开题须进行答辩,要求见《浙江大学经济学院开题报告要求》。 (3)毕业论文隐名送审执行《浙江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隐名评阅制度的实施办法》。
必修/选修 | 课程性质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学分 | 总学时 | 开课学期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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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修 | 公共选修课 | 0000999 | 公共素质类课程至少1门(具体课程详见清单,个人学习计划制定时勿以具体课程替代) | 1.0 | 16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0122016 | 中级宏观经济学 | 3.0 | 48 | 秋冬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0122017 | 中级微观经济学 | 3.0 | 48 | 秋冬 | |
必修 | 专业学位课 | 0122018 | 中级计量经济学 | 3.0 | 48 | 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0420002 | 自然辩证法概论 | 1.0 | 24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0500008 | 研究生英语基础技能 | 1.0 | 0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0500009 | 研究生英语能力提升 | 1.0 | 32 | 春、夏、秋、冬 | |
必修 | 公共学位课 | 3320001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2.0 | 32 | 春、夏、秋、冬 |